假!是谣言!
2025-09-29 10:22  来源:枝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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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四起:自杀变他杀

“枝江市某小区发生杀人分尸案,死者被碎尸抛尸,疑因情杀复仇……”

近日,枝江辖区发生一起悲剧:某居民在家身亡。而这起本可被妥善善后的事件,经网民添油加醋和主观臆断,竟演变成“恶性杀人分尸案”谣言。

就在警方开展调查期间,有网民路过现场知晓死者信息,或臆断编造、或道听途说,将“杀人分尸”“凶手是‘官’” 等不实内容,发至本地微信群。短短2小时,该消息通过网络疯狂传播,细节越传越“真”:有人编造“凶手仍在城区流窜”,有人伪造“市公安局封锁现场视频”,甚至有人将自己的猜想大肆谈论“肯定是情杀”!

小区及周边居民陷入恐慌,大量住户想要搬离,小区物业接到上百条咨询电话。枝江市公安局迅速启动谣言处置专班,开展网上巡逻,对在网络上讨论相关事件的50余人进行法治谈话,同时,对12名造谣传谣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普法课堂:造谣传谣的三重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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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本案中12人被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例:2024年,荆州网民镇某某虚构“本地民警通过元宇宙赚钱”谣言,被行政拘留10日;武汉网民陈某编造“工地热死8名工人”不实信息引发恐慌,被依法处罚;黄冈网民杜某剪辑“黄州自来水来自臭水塘”虚假视频,同样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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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

若谣言侵害他人名誉(如本案中被臆断为“凶手”的无辜者),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责任。

例:2025年,湖北黄梅县法院调解一起网络诽谤案:小美因误解在微信群、抖音发布小丽“破坏家庭”等言论,导致小丽社会评价受损。最终小美删除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500元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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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追责

若谣言引发大规模恐慌、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可能触犯《刑法》:

编造虚假警情传播→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

起哄闹事造成秩序混乱→寻衅滋事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

例:2025年,武汉网民周某为吸粉引流,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光谷步行街某珠宝遭蒙面匪徒抢劫”虚假警情,引发市民对治安状况的普遍担忧,最终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网民必备:3招识破网络谣言

❶ 看来源:警惕“听说”“网传”

官方通报(公安、政府官网)才是权威信源。

❷ 查细节:拒绝“脑补式”信息

谣言常含“据内部人士说”“细节过于血腥不便透露”等模糊表述,实则是编造痕迹。

❸ 遇谣言:做到“三不两要”

不相信、不转发、不评论

要截图存证,要及时举报(拨打110或登录12377举报平台)

警方正告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从西安的“AI灾情”谣言,到厦门的企业不实信息,近年公安机关已查处数千起网络谣言案件。不管是为引流而发布“武汉某珠宝店被抢劫”虚假警情、还是凭个人想象而乱造“枝江某小区杀人分尸”并传播,每一起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都付出了法律代价。别让“博眼球”“引流量”的侥幸,变成拘留所里的悔恨。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增强法律意识,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可疑信息多一份审慎,对官方认定多一份信任,发现谣言及时举报。唯有全民携手、共同抵制,才能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守护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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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