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
有媒体报道
南京任仲琅旧居发生火灾
引发关注
任仲琅旧居
是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建于1936年
任仲琅旧居(资料图)
发生火情后
南京市文物局工作人员
立即赶至现场
工作人员现场查实后表示
南京任仲琅旧居
在颐和路14、16 号
火灾的发生地点是
颐和路12号院内的一户居民家
并非南京任仲琅旧居
附近的文保建筑并未受到火灾影响
阿消普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
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
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
不造谣、不传谣
谎报火情也是违法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第三项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