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施某某因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时暴力阻挠、威胁执法人员,获刑一年九个月,这是全区首例此类衍生的妨害公务刑事案件,标志着“行刑衔接”重要突破。
今年9月5日,海门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包场镇头甲村路口查处施某某团伙超载渣土车,遭其及纠集人员暴力抗法。施某某以言语威胁,用锁车门、车辆堵路等方式阻碍执法近5个小时,甚至发动轿车扬言撞人。
鉴于施某某行为涉刑,海门城管局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其构成妨害公务罪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
海门区副区长、公安局及城管局领导全程旁听,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各片区负责人等也参与庭审。此次案件成功办结,是海门深化“行刑衔接”、打击跨区域偷运偷倒建筑垃圾的重要成果,凸显行政与司法机关协同遏制暴力抗法的决心。
接下来,海门区城管局将以该案为示范,加强与多部门协作联动,完善各项机制,对偷运偷倒及暴力抗法保持高压,用法治守护城市环境。(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