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5月30日,海门法院四甲法庭回访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时,94岁施奶奶脸上洋溢的笑容,传递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安心。这一圆满结局,离不开司法调解与表彰的双重助力。
施奶奶生于1931年,与老伴辛苦养大三个儿子。30年前老伴离世,长子、三子也陆续离去。2011年,施奶奶将二儿子李某诉至法院,经调解,李某每月负担一定生活费及部分医疗费,丧偶儿媳范某、郭某主动承担老人日常生活、护理等开销。
2024年,施奶奶摔倒住院,范某、郭某轮流照顾使其恢复健康。但随着施奶奶年事渐高,护理需求增加,两位儿媳力不从心,施奶奶的养老问题再次凸显。今年年初,施奶奶再次起诉李某,要求其承担聘请保姆及其他赡养费用。
调解过程中,李某表示愿支付生活费并贴身照顾,但因无固定收入,难以负担保姆费,调解陷入僵局。关键时刻,孙子李某飞、孙女李某娟挺身而出,愿意与李某共同承担施奶奶的保姆费及其他支出。最终,经调解达成协议:施奶奶回到大儿媳家生活,李某、李某飞、李某娟每月各出资1500元保姆费交施奶奶支配,医药费三方平均承担。
案件妥善解决后,两个儿媳和孙子、孙女的孝行令人动容。端午前夕,四甲法庭联合常乐镇司法所对他们进行表扬,向所在村委会发出《表彰孝子建议书》。这是该院连续三年发出的第三份此类建议书。
长期以来,四甲法庭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面对赡养纠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行调解,平衡各方诉求,寻求最优解决方案。同时,通过发出《表彰孝子建议书》,对孝善行为给予肯定与宣扬,让传统美德在司法实践中得以传承。
这种将司法调解与表彰相结合的方式,不仅解决了老年人的实际养老难题,更以司法担当传播传统美德,弘扬文明新风。在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绘就了一幅充满司法温情的“老有所养”实景图。(徐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