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中国江苏网讯 2月25日,南通召开《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公众关注的今天,南通在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2024年11月28日南通出台了《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
目前,南通餐饮服务主体有3.3万户,其中,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占52%。此次出台《条例》共17条,规定了网络餐饮的全链条治理要求。其中,《条例》压实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主体责任,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和告知责任作出规定,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配备与本市网络餐饮服务市场规模、风险等级、管理水平相适应的运营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书面告知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此外,《条例》还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审查责任作出规定,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通过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及时更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则需要在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的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名称、地址、电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同时鼓励公示有无堂食、实体经营门店照片、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照片等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完整、清晰。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加明介绍,《条例》还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相对独立的分餐打包区域和外卖取餐区域,以防止发生食品交叉污染。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食安封签”,使用开启后无法复原的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近年来,南通通过不断摸索总结,在全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初步形成“三个一”要求,即“一强制”,强制推行食安封签;“一引导”,引导实施“明厨亮灶”;“一共享”,推动政企数据共享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南通模式。在本次立法过程中,通过对上海、福州、厦门、杭州、绍兴等地开展座谈和实地调研,《条例》就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安封签”实施情况、“互联网+明厨亮灶”推进情况、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情况进行进一步细化补充现行制度规范,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新华报业·中国江苏网记者 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