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国梁,江苏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臣率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节目,现场回应群众关切,为民生问题答疑解惑。
自202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施行以来,“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已明确为法律红线。但记者根据市民线索走访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竹镇镇发现,非法售卖“野味”的现象仍屡禁不止:部分卤味店、饭店公然销售野兔,既有现成熟食,冰箱中还囤积大量待售存货。部分商家为规避监管,采取“熟客销售、现金交易”等隐蔽模式,有店主甚至直言“每天能卖七八只,农村里没多大事”。
在雄州街道王家田农贸市场,一处摊位的违规行为更为嚣张——不仅公然摆放野兔尸体,店员还在现场剥杀刺猬。据商户透露,其长期供应野兔、刺猬、狗獾、野猪、斑鸠等“三有”保护动物(即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甚至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獐。仅一上午,该摊位就售出1只獐、10只狗獾及多只野兔。商户坦言,这些“野味”均来自非法捕猎,他们常于深夜上山铺设电网诱捕野生动物。
针对上述乱象,记者联系相关部门却遭遇“推诿窘境”:六合区雄州城管中队工作人员称“相关部门有时会抽查,但城管没权管”;六合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市场环节的非法售卖需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林业部门仅负责查处野外非法捕猎,且偷猎线索移交执法大队后,调查进度无法保证。
“野生动物保护没有法外之地,林业部门不但要管,还要牵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一管到底!”南京市绿化园林局一级调研员宗永恒在直播连线中明确表态。他介绍,林业部门承担着从源头保护到末端执法监督的牵头职责,后续将追溯涉案野生动物的非法猎捕源头,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同时在市场流通环节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臣坦言,记者曝光的情况“触目惊心”,暴露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他现场公布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明确猎捕、加工、销售、食用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破除“食用不犯法”的认知盲区;二是聚焦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日常巡查;三是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打击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同时,省林业局已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呼吁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为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此次省林业局明确表态将联动多部门形成执法合力,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络,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食用“野味”不仅涉嫌违法,还存在重大疾病传播风险。在此呼吁消费者自觉远离“野味”,若发现非法猎捕、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可通过省林业局举报渠道及时反映,共同守护生态安全。
新华日报·交汇点问政记者 王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