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要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江苏分行”)依法为离职员工办理江苏省养老保险参保补缴手续。江苏分行辖内各机构尽最大努力联系离职人员,截至2025年9月19日,仍有部分离职人员无法取得联系。为最大限度保障相关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就养老保险参保补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补缴人员范围。2014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与江苏分行辖内机构存在有效劳动关系的离职员工。
2.补缴标准。按照员工在江苏分行辖内机构工作期间的省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3.补缴费用承担。补缴费用由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组成,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江苏分行全额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员工本人承担。
4.本次补缴安排。请符合参保补缴条件的离职员工自本通知登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通知所附联系方式联系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5.后续安排。如离职员工未在上述指定期间联系江苏分行办理补缴手续的,届时,江苏分行将依据实际办理补缴手续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应政策文件处理。若因法律、法规及相应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补缴手续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损失等),由离职员工自行承担。
请离职员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江苏分行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25-51807949。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