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连云港市灌南县公安局堆沟派出所联合海防大队迅速行动、精准布控,在堆沟港附近水域查获一艘非法营运的简易船舶。该船利用舱内私设的储油装置向过往船舶售卖汽油,现场依法查扣汽油约925升。目前,涉案船舶及油品已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次查获的简易船舶经过私自改装,船舱内加装油罐、油泵及输油管线,不具备任何危化品水上运输、储存与销售资质,且缺乏防爆、防泄漏、消防及防污染设施,安全措施近乎于无。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在水上密闭空间内作业,一旦因静电、火花或操作不当引发燃爆,不仅直接威胁船主和周边船只人员安全,更可能造成水域污染,对通航环境和区域生态构成重大安全威胁。
此类水上流动售油行为,暴露出暴利驱使下的侥幸违法,也反映出“自流黑”活动向水域、港区延伸渗透的新动向。其油品来源不明、质量低劣,加注后易损伤船舶发动机,偷逃巨额国家税款,并严重破坏公平的市场经营秩序。此次多部门联合查处,是灌南县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水上安全管控的又一战果,有力震慑了涉水成品油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与海防部门严正声明,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任何未经许可的储存、运输、销售行为均属违法,且隐患巨大。呼吁广大船主和运输从业者务必通过正规水上加油站加注合规油品,切勿贪图便宜触碰法律红线。社会各界如发现水上流动加油、非法储油等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水域环境和经济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