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条个人信息如何被“精准围猎”?一犯罪团伙被全链条刑责!
2025-11-04 10:03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马卫东 卞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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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接到过这样的电话:对方不仅能直呼你的姓氏,甚至对你的投资意向、装修计划都了如指掌?这些“精准”营销电话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一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黑灰产业链。

近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一个以主犯林某(化名)为首,集购买、加工、转卖于一体的犯罪团伙被全链条摧毁,林某等五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共计634万元,违法所得600余万元全部追缴。

“精准”来电的背后:你的信息正在被“加工”

2021年至2023年间,林某使用虚拟货币从上游“信息贩子”处,批量购买了大量包含手机号码及个人消费、投资等需求的原始公民信息。

然而,这些粗糙的信息还卖不上价钱。为此,林某以其实际控制的两家信息技术公司为幌子,招募人员编写“话术”,通过频繁拨打电话进行“信息核实”与“补充完善”。经过这番操作,近11万条信息被贴上了“意向购房”“计划装修”“寻求加盟”等精准标签,形成了一份包含姓氏、电话、城市、具体需求的高价值“个人信息档案”,随后被林某高价出售给多家公司,非法获利高达600余万元。

在这个“信息加工厂”里,林某的妻子张某(化名)负责内部管理,员工汪某(化名)、扈某(化名)负责数据的分发与收集。更甚者,下游的刘某(化名)在明知林某出售信息的情况下,不仅参与“完善”信息,还利用自己的广告公司组织人员拨打电话,将“加工”好的信息交回林某出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灰产闭环。

法院判决:信息黑产链条,一个都跑不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等五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共同犯罪。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地位作用及认罪悔罪表现,对五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共计634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一审判决作出后,各当事人均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提出抗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普法:关于“情节特别严重”及共同犯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的规定,被告人林某等人通过非法途径购买、采集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高价出售牟取暴利,违反国家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本案“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法院主要依据信息数量与违法所得。《解释》第五条明确,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即构成“情节严重”。本案涉及个人信息十万余条,违法所得高达600余万元,数量及数额远超“情节严重”情形标准的十倍以上,属于《解释》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关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法官强调,本案中各被告人虽分工不同,但主观上均“明知”信息被用于非法出售,客观上分别实施了组织管理、数据分发、信息加工等行为,这些行为相互配合,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产业链条,因此均需承担刑事责任。

案件启示:守护信息,就是守护安宁

此案的审结,实现了对一条集收集、加工、转卖于一体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灰产业链条的全链条打击,彰显了司法机关坚决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决心。它向全社会敲响警钟,公民个人信息不是可以随意买卖的“商品”,网络空间也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试图在侵犯个人信息黑产中分一杯羹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对广大民众而言,也应加强防范意识,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对来源不明的“精准”来电多加甄别,共同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的防火墙。

(马卫东 卞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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