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供销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7-28 14:24  来源: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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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供销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等详见《连云港市供销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31日后出生),③专业不限。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考生将应聘所需材料电子档打包压缩后发至电子邮箱:lyggxszcc@163.com,邮件主题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注:发送邮件后请考生与资产公司联系,确认是否已收到邮件)。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8日(注: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8月8日18:00,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咨询电话。陈先生,0518-80705579、1377558660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连云港市供销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不超过100K);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和“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5)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表彰证书的,一并提交复印件(或扫描件)各1份;

(6)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1份;

(7)任职资格条件中的工作经验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招聘公告发布日期,须提供相关工作时间证明材料(如由人社局出具的参保证明)。

特别提醒:

①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

②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资格审核人员进一步咨询确认。

③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对存在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到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仍未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得报考。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应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初审时间。截至2025年8月12日16:00。

5.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6.资格初审说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所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请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

(1)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经公司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主要测试综合文字表达能力。

(3)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者。

3.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第一名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五、聘用

经研究确定的人员,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五险),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综合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公积金、相关岗位津贴、年度奖金等)。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原则上不再保留其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供销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详情点击链接:http://gxs.lyg.gov.cn/lygsgxhzs/gstg/content/aae2b8f0-1f07-4fa6-a36b-b02ff8c7aa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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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