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2024-12-21 15:38  来源: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  作者:陈光 王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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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2月20日连云港讯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物业纠纷关乎“小切口、大民生、大政治”,化解物业纠纷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12月20日上午,中共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员会、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连云港市司法局、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完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同时,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市法院6起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乙斌介绍了《实施意见》基本概况及亮点举措,《实施意见》提出创新完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逐步构建“党委领导、行业主管、调解为主、示范判决、综合治理”的物业纠纷调处工作格局。确立社区(村)、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为物业纠纷三级调处主体,明确物业纠纷的处理工作流程,规范逐级流转调处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物业纠纷工作合力,有效减少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人夏新伟表示,市司法局将积极作为,联合各方力量完善联动体系,形成预防化解物业纠纷工作合力。整合优质资源、选派专业力量,充实物业纠纷调解队伍,在居民发生物业纠纷时能够及时高效地解决,避免纠纷矛盾积累激化,为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监管处处长黄澄表示,全市住建条线将全面动员,按照要求抓紧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县(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委员会,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品质的监督检查和行业信用等级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关系转向良性发展。

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李传江表示,妥善防范化解物业服务纠纷,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实施意见》将有力促进全市物业服务更加规范有序。下一步,将立足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依托“四级”基层治理服务中心,整合多方力量,形成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推进全市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市中院民五庭副庭长程艳通报了全市法院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并接受媒体采访。市中院新闻处处长王和明主持发布会。新华日报、中国江苏网、连云港日报、连云港发布、连云港电视台、港城365等新闻媒体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陈光  王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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