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论|允许“不满意”,是治理常识的回归
2026-10-21 19:58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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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雅安一则关于12345热线的考核新规引发关注。当地明确树立“不片面追求高满意率和解决率”的导向,允许合理存在不满意工单,严禁弄虚作假、强迫群众“被满意”,并配套“属地转嫁”的闭环约束。新规赢得舆论一致点赞,也在基层干部中引发广泛共鸣。

满意率本身不是坏东西,也不是12345独有的。把评价权交给群众,以考核倒逼履职,初衷无可指摘。但个别地方在政务考核中陷入“唯满意率”的迷思,将不切实际的“满意率100%”视为理所当然。在这种预设下,基层治理不可避免会出现动作变形,特别是基层单位普遍缺乏与指标相匹配的资源和权限,不得不把大量精力耗费在“求好评”“刷数据”甚至“自导自演”上,“让群众满意”就很容易滑向“群众被满意”。

更有甚者,面对明显不合理、超出政策边界甚至带有恶意纠缠性质的诉求,为了满意率,基层干部也不敢说“不”。此前有媒体报道“被滥用的12345成了许愿池”,还有人通过政务热线搞“钓鱼式举报”,对他人实施打击报复,令基层干部苦不堪言。这些乱象的滋生,某种程度上也是“唯满意率”考核导向带来的负面效应。它不仅透支了宝贵的行政资源,更在无形中纵容了“按闹分配”的不良风气,让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反而成了“沉默的少数”。允许存在“不满意”,不仅是对形式主义考核的有力纠偏,也体现了让治理回归实事求是的务实态度。

允许“不满意”,不是放弃为民服务标准,而是承认治理的复杂性。现实中,许多问题受制于政策框架、财政能力或客观条件,即便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尽心尽力,也可能无法完全满足群众预期。特别是,不少地方将“属地管理”泛化为“属地兜底”,大量本应由职能部门承担的职责被层层下压至乡镇街道,而基层既无执法权,也无相应资源,却要为所有工单的“满意率”负责。此时,若仍强求“满意率100%”,无异于逼着基层在“弄虚作假”和“问责受罚”之间做选择。允许合理的“不满意”,实际上是在厘清权责边界,让干部敢于直面问题、依规履职,而不是在考核指挥棒下疲于“表演满意”。

允许“不满意”,也是在呼应近年来国家层面推动基层减负、纠治形式主义的改革方向。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要求,12345热线“不设置不切实际的目标要求、不片面追求排名”,江苏、浙江等地也陆续出台履职容错条款。这些探索共同指向一个方向:公共服务的本质是解决问题,而非取悦所有人;考核的目的是推动进步,而非制造虚假和谐。允许“不满意”存在,它就变成一面镜子,照出政策盲区、服务短板和机制漏洞,为“未诉先办”“举一反三”提供真实依据。

当然,允许“不满意”绝不等于放任不作为,更不是为懒政怠政提供“挡箭牌”。要防止“合理”二字被滥用,关键在于建立一套科学、精准的甄别与闭环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像“解剖麻雀”一样,精准剥离出“因主观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不满”与“因政策壁垒、客观条件限制导致的不满”。对于前者,必须亮出问责利剑,严肃追责绝不姑息;对于后者,则应落实容错机制,为担当者卸下包袱。该容的大胆容、该严的坚决严,让“不满意”成为改进工作的起点,而不是惩罚干部的鞭子,这是对实干者最好的保护,也是对群众诉求最负责任的回应。

允许存在“不满意”,是治理常识的回归。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容得下真实的不满,也经得起现实的检验。戳破“被满意”的泡沫,治理的根基反而会更加坚实。

(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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