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昆山市巴城镇八旬老人程林(化名)在参加社区活动时被撞一案,最终以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向老人赔偿5万余元结案。这起案件是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发布的老年人法律服务典型案例之一。
案例一经发布,引发江苏多地基层社区工作者讨论。“社区既要提供场所和免费服务,还要兜底安全责任。办活动,如履薄冰。”不少社区工作者表示,此类事故隐患已成为社区办活动时的一大顾虑。
该案件中,程林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其家属多次就赔偿事宜与社区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程林委托家属向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后指派江苏鼎坤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修银承办。
“确定侵权责任主体及责任比例是本案焦点。”郑修银告诉记者,事发活动场所唯一监控拍下的录像画面模糊,派出所走访一个月仍未找到撞人的直接责任人。居委会作为场所管理者未进行活动风险评估、未做好安全预案,某社会组织作为活动组织者未制定分流方案、未安排工作人员维持秩序、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当承担责任。同时,程林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拥挤环境中也要尽到一定的自我保护义务。
由此,郑修银代程林向法院提起诉讼,将社区居委会、某社会组织列为共同被告,请求赔偿程林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法院受理案件后,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程林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合计约10.4万元;程林自行承担约50%的责任,社区居委会承担约35%的责任,某社会组织承担约15%的责任。最终,居委会、某社会组织向程林支付赔偿款5万余元。
“面向老年人的社区公益活动日益增多,同类案件并不少见。”郑修银说,社区活动参与人员多为高龄群体,若组织方人力配备不足,现场秩序一旦难以管控,就容易发生事故。但多数同类案件通过调解结案,且未公开。
参加社区活动时,老人难免小磕小绊。据了解,社区一般通过走访、送慰问品化解纠纷;碰上严重事故,特别是涉及伤者的医疗费、赔偿费等,社区无力处理,就向街道汇报并申请协调。
面对这类风险隐患,社区能做的其实并不多。在扬州市广陵区汶河街道树人苑社区,曾发生残疾人在社区参加活动时摔倒、轻微受伤的事,后来社区、残联一起上门慰问,矛盾才得以化解。“残联给日间托养和辅助就业的残疾人购买意外险后,这部分风险还是可控的。”树人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马莹说,不过,社区空间面向大众开放,有本地老人来,还有很多外地的,平均每天人流量约170人。“特别是大型活动参与人数达上千人,社区只能靠增加志愿者人手来降低风险,现场人盯人,为此,社区工作人员往往很焦虑。”
“社区适时购买场所责任险、老人意外险,相当于给社区活动上了‘双保险’。现在,越来越多社区有了这个意识。”常州经开区遥观镇剑苑社区党总支书记沈澎澎举例说,今年每位老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是95元,区镇两级慈善补贴后,个人自费57元。场所责任险则根据活动需要购买,一年也要花费3000多元。如今不光是老年人活动,连孩子的寒暑托班等社区平时活动,都会考虑买保险。
马莹认为,相比“人海战术”,场所责任险更符合实际。但这笔费用一般由社区自筹,核算参考因素主要是场地大小、人流量和风险情况等。有的社区一年花费1万多元,仅能“保”老年人常用场地。树人苑社区活动场地多且分散,费用更高。“又办活动,又买保险,很多老城区的社区难以负担。”
为了防范安全风险,一些地方对老人参加活动也多了些谨慎。无锡市梁溪区某位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社区搞活动前,会主动贴好安全告知书,先提醒到位,有些活动也会对高龄老人“说不”。比如,社区最近组织观影,就不建议有高血压或者行动不便的老人参加。部分社区书记表示,对高龄、身体不好的老人,社区尽量少邀请,80岁以上的尤其慎重。
社区面向老年人组织的公益活动多了,活动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承办的情况也越来越常见。但活动一旦外包,安全责任是否就随之转移?对此,郑修银认为,社区不能完全免除自身安全责任。社区和第三方签的合同,只管得住合同双方,不能阻止受害人依法索赔,社区仍需依法承担安全保障责任。
郑修银提醒,社区应选择正规的活动组织机构,评估其人员配置与现场管控能力,并签订明确的责任划分协议。组织活动时,相关机构须预判参与人群特征与潜在风险,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排除场地安全隐患,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实习生 朱诗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