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20亿元!养老投资一“投”皆空,江苏检察通报典型案例
2026-10-16 20:18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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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大家放心,我们推出的养老产品都是实体项目,我们有自己的养老院,大家投资我们养老项目,不仅可以提前规划养老,还能享受年化利率不低于10%的收益,大家投的钱有银监会监管、第三方担保,资金绝对安全……”这是江苏某养老服务公司里业务员“激情澎湃”地介绍养老项目的话术,一群老年人在其引导下纷纷投入了自己的养老钱。

在10月16日举行的江苏检察机关老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通报了这起“养老投资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5年10月至2023年10月,顾某某等人依托江苏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承诺以10%—16.5%的年利率还本付息,向以老年群体为主的社会公众宣传,累计向5000余人吸收资金20亿余元。

2024年至2025年,顾某某等50余人先后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发现其中2名主犯使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理财产品及车辆,认定系以买卖、投资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涉嫌洗钱犯罪,遂对二人追加洗钱犯罪事实。

2024年至2026年,检察机关对顾某某等50余人先后提起公诉,并与公安、法院和金融监管机构协作配合,全力追踪涉案财物去向,依法查封房产100余套、扣押赃款4000余万元等。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和罪名,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分别判处其中2名主犯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七百七十万元、有期徒刑十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百六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百万元至二万元不等。宣判后,顾某某等10余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某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老年朋友,投资理财应核实机构资质,不盲目投入养老积蓄,也提醒老年人家属多与老年人加强沟通交流,帮助老年人识别投资陷阱,发现非法集资线索的及时举报,共同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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