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效率提升50%以上!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实现“同标互认”
2026-09-20 10:42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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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记者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获悉,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一体化机制运行以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区一县审核工作加速从“各自为战”向“协同共审”转变,跨域政策协同效能持续释放。目前,两区一县已实现文件跨域流转审核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审核效率提升50%以上,首个三地同步审核、结果互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落地实施,标志着示范区在跨域政策协同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

建立协同机制,筑牢一体化审核基础。两区一县成立示范区协同审核工作小组,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针对利益关系复杂、法律依据交叉、意见分歧较大等疑难文件,启动联合研判程序,通过集中会商、专家咨询共同出具审核意见,推动疑难文件从“不好认”向“认得快”转变。成立示范区合法性审查“汇智”研究中心,聚合多家律所,整合专家资源,为文件审核提供专业支持。开展合法性审核业务培训,覆盖200余人次,推动审核理念和尺度统一。搭建涉企政策云端共享平台,归集两区一县行政规范性文件300余件,促进政策跨域互通。

统一审核标准,破解一体化审核差异。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与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边界,厘清审核范围,确保“应纳尽纳、应审尽审”,从制度源头消除跨区域隐性壁垒。凡涉及示范区整体发展或可能对其他区县市场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文件,均纳入一体化审核范围。示范区将审核标准细分为主体适格、权限法定、程序正当、内容合法、形式规范五大刚性维度,逐一明确各维度的关键要点、法律依据和操作口径,将抽象的“合法性”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比较、可追溯的具体审核指标,推动合法性审核从“标准不一”向“全域同标”转变。同时,两区一县依托协同审核意见书模板,实现“出具—反馈—采纳”的闭环管理。

推行全域互认,释放一体化改革红利。示范区推行审核意见互认机制,明确“一地出具审核意见、另两地原则上予以认可”的核心规则,变“各自为审、重复审核”为“一次审核、全域认可”。今年6月,嘉善县人民政府出台《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正面清单(暂行)》,成为示范区首个两区一县同步审核、实现结果互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体化审核规则的实操性和适用性得到验证。依托审核一体化机制,审核对象由行政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合作协议等其他涉法事务拓展,并延伸至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事关市场主体和民生福祉的重点领域,形成“审核一个文件、规范一个领域、协同整个区域”的叠加效应。

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一体化,是落实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改革授权事项的重要举措。

记者注意到,2025年12月,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联合印发9项省级改革授权事项,其中明确“支持示范区探索跨区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一体化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该项工作已列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2026年重点工作安排》。今年3月,示范区执委会联合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人民政府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一体化操作规则(试行)》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试行)》,从操作流程和审核标准两个层面构建起“标准统一、程序衔接、管理协同”的一体化审核机制。

机制运行以来,两区一县以“同标互认”为主线,推动跨域协同审核全链条规范管理,有效破解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中标准不一、流程各异、协同不足等堵点,为全国跨区域法治协同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区经验”。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建朋

通讯员 李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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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