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被质疑“穿越祁连山”诱捕野生动物,多方回应来了……
2026-09-02 22:05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刘春  
1

交汇点讯 近日,一家名为“自然十方”的机构组织的科考活动引发广泛关注。有读者向新华日报·交汇点爆料称,“自然十方”公开宣传“穿越祁连山”,在祁连山一带组织活动时捕捉跳鼠、长耳跳鼠、变色沙蜥、青海沙蜥等野生动物,并误捕国家二级保护鸟类黑尾地鸦。

“自然十方”宣传视频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变色沙蜥和青海沙蜥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收录物种)。三趾跳鼠不属于“三有”保护动物。长耳跳鼠未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2025年11月发布过《关于严禁非法穿越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告》,严禁以科考、生态体验等名义组织非法穿越保护区。

9月2日,记者看到,“自然十方”各社交平台均已删除活动视频。在读者爆料的视频中,有参与“自然十方”活动的未成年学员抓住一只鸟,视频中有人解释“你摸的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视频中,一只捕获的鸟被举起来展示,其余人围起来举起手机拍摄,有未成年学员上手触摸鸟。

江苏省林科院相关研究人员介绍,很多鸟类习惯与人类保持安全距离,一旦靠得太近,就可能产生应激反应——心率加快、血压升高、肌肉紧张,身体进入“备战”状态。

视频中,还有一只跳鼠被诱捕后,“自然十方”活动学员前去查看,并说道:“贪吃的小跳鼠。”随后,被诱捕的跳鼠被一群人拦住,甚至有人伸脚,阻止它离开,有人说:“这个是不是经常被人抓?”跳鼠放生后,又返回觅食,人群中有问答:“你怎么又回来了?”“经不住美食的诱惑。”

“自然十方”微信公众号简介显示,该机构的科学考察项目“旨在发现自然环境保护与人类命运的关系,构建专家与自然爱好者跨学科交流的平台。”公众号认证主体为北京德工技术有限公司。

对于质疑,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联系上“自然十方”相关负责人,他回应称,祁连山项目的活动地点,路线为国道、省道及戈壁滩路边,并未进入祁连山保护区核心区域,实际活动是沿公路两侧进行观测和科普,因此他们认为无需向林草部门报备审批。该负责人承认确实未报备,但坚称“不在保护区内就不需要”。该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甘肃省林草局已来了解情况,他们也已提交说明材料,正在等待官方结论。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9月2日致电甘肃省林草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若活动区域不在自然保护区内,则无需报备审批,因此该局此前并未受理过该机构的任何许可申请。该局同时表示,正就此事拟定正式回复,近期将通过中央媒体对外发布,最终情况请以该官方通报为准。不过,活动实际路线是否涉及保护区,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中。

“自然十方”宣传视频截图

对于捕捉跳鼠的行为,随行的专业指导老师称捕捉对象为三趾跳鼠。公开资料显示,三趾跳鼠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其保护级别为“无危”。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使用笼捕是为了避免徒手抓捕造成伤害,捕捉后由专家取出、鉴定并讲解,随后全部当场放生。该负责人承认捕捉存在随机性,但强调“那一带这种跳鼠比较多”,且不属于保护动物,因此选择采取笼捕方式,便于学员观察这一物种,感受自然魅力。

8月31日下午,“自然十方”发文致歉,称确实在活动中有非常多不当的地方。对于网络争议的诱捕动物行为,他表示真的没有想要“捕捉国二”,主要是进行鼠类观测,“没想到在这过程中有鸟类也进入了笼子”。对于误捕的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机构称经鉴定后已第一时间放生。

记者致电祁连山活动随行专业指导老师,他表示,自己参与的路线位于非保护区,捕捉对象也非“三有”保护动物,操作本身合规,“很苦恼,想做自然教育,不知道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

记者将持续关注此事件进展及当地相关部门最终调查结论。江苏省林科院相关研究人员表示,无论祁连山笼捕跳鼠的审批问题最终如何定性、是否获得相关部门审批,这起争议给公众和从业者最大的提醒在于:自然教育的第一步,不是如何观察自然,而是如何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具体的行动准则——在出发前先了解法律边界,在捕捉前先判断是否必要,在科普前先确认行为本身是否经得起审视。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春

标签:
责编: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