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为扬剧文化保护传承立法,明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026-08-21 19:53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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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近日,《扬州市扬剧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相关立法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记者从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条例草案中看到,扬州市将通过此次立法推出一系列措施,对扬剧文化保护传承展开全方位探索。

扬剧作为江苏三大地方剧种之一、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扬州的文化名片。近年来,扬州涌现出李政成等一批优秀艺术家,创作了《郑板桥》《衣冠风流》等精品扬剧剧目,但扬剧发展仍面临人才机制不完善、创新能力不足、系统性保护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部地方性法规旨在优化扬剧生态环境,为推出更多优秀扬剧作品构建系统、稳定的保护传承制度体系。

条例草案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扬剧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研究解决扬剧文化保护传承中的体制机制、人才培养、重大题材创作等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应当将扬剧文化保护传承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资源调查、剧目创作、人才培养、数字化建设等项目。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捐赠、资助、设立公益基金、商业合作或者赞助公益性演出等方式,参与扬剧文化保护。

各级政府加强对扬剧表演团体的扶持和指导,应通过组织展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扬剧表演团体开展惠民演出和其他公益性活动,繁荣扬剧演出市场,培育扬剧观众群体。同时,应支持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剧目,加强现实题材创作,提升扬剧原创能力,对重大主题原创剧目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创作扬剧小型剧目、旅游驻场演出以及文创产品,对融合景区、街区开发的扬剧文化项目,依法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对于扬剧面临的专业人才传承困局,条例草案明确,可采取专家评估、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引进扬剧创作和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落实扬剧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对中等职业教育扬剧专业学生免收学费;鼓励院团与高校联合培养人才,支持选送优秀青年人才参加提升培训。同时,明确支持建设扬剧排练、演出场所,鼓励在历史文化街区、景区、商业综合体等地建设小剧场和文化空间,支持设置扬剧博物馆、陈列馆、名人纪念馆等展示场所,切实解决演出排练场地不足、集中展示场所缺失等问题。

在鼓励扬剧嫁接数字传播技术方面,支持利用新媒体、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扫描、虚拟现实等技术,丰富创作手段、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鼓励扬剧与影视、动漫、游戏等跨界融合,开发具有扬剧文化特色的场景和产品。同时,将扬剧文化保护传承纳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协同框架,在运河文旅线路中嵌入扬剧主题体验区,开发跨区域研学旅游产品。将扬剧纳入学校美育体系或者美育活动(项目)建设,支持中小学根据办学实际合理开发扬剧特色校本课程。

条例草案也同时提出,利用扬剧元素进行创作、改编、展示、表演、产品开发、旅游观光等活动,应当尊重其原真性和文化内涵,不得歪曲、贬损。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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