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6-08-05 08:46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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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至11月对江苏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5年1月向江苏省正式反馈督察报告。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站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动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抓整改。目前,已完成9项整改任务,办结3455件信访件,其他整改任务正在有力有序推进。2025年全省PM_2.5平均浓度降至31.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1%,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94.8%、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8年保持Ⅱ类,太湖水质连续2年达到Ⅲ类,总磷、总氮浓度达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7年保持在90%以上,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部署推进。省委、省政府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整改落实。省委书记、省长任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双组长”,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督察整改推进会,并现场调研、督导整改工作,求真务实、全力以赴抓好督察整改,推动实打实解决相关问题,标本兼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二)完善制度机制形成整改闭环。深入贯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研究制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文件,全面梳理修订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制度。全面落实督察整改要求,明确日常盯办、强化抽查、验收销号等程序。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紧盯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任务,采取有力举措,形成了上下一心、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督查等机制,从整改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拓展,防范类似问题反复发生。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整改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着力构建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省委将督察整改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省政府党组将督察整改纳入“1+N”重点领域问题整改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全链条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要求落到实处。

二、聚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一)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出台《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增动能。“双碳”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常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等4家单位入选国家碳达峰试点。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严格控制非电行业用煤,推动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累计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14个,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达3022家,2025年全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42.1%、52.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大力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推进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加快建设“两纵五横”高等级航道网,打造货畅其流的“水运江苏”。空间结构持续优化,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更新划定4570个管控单元。扎实推进国家及省“山水工程”等重大项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分别增至41个、14个、7个和7个,湿地保护率达50.2%。开展首轮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省记录生物物种数更新至9266种。发布省总林长令,部署推进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

(二)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定改善。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切实抓好“十年禁渔”,长江干流江苏段自然岸线率达64.5%,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100%。深入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太湖水质连续2年达到国家良好湖泊标准,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升至“优秀”等级。推进江北运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三年行动,着力构建江河湖海上下游贯通一体的保护治理格局。把蓝天保卫战作为治污攻坚重中之重,加快实施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完成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问题整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全链条治理。加快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体系,健全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机制和跨区域联动协作治理机制。

(三)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现代化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治理举措。地方性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深入实施《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修订完善《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方案体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深化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共建美丽中国先行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提升。技术支撑更加有力,首套生态清淤智能化平台投入使用,加快高算力生态智慧监管平台研发,构建密度高、覆盖广的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下一步,江苏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美丽江苏建设为统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抓手,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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