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开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6-07-23 19:36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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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震慑、做实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秩序,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江苏省水利厅7月23日将部分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案例1

某地公职人员,2022年6月借用外部企业名义投标县域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后转让项目非法获利29万元;2023年10月,利用职务便利向评标评委打招呼,请托协助相关市场主体中标,收受现金10万元;2023年11至12月,再次借助职务影响力干预评标,帮助企业中标并收受现金2万元;2024年2月,以评标专家身份,在打分环节为特定企业提供便利,收受等额购物卡折合人民币3万元。2026年1月,该公职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投标人围标串标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案例2

2023年7月,某地水利部门收到属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送线索,某项目开标环节发现2家投标单位造价软件加密锁编号完全一致。经调查核实,两家投标单位经办人员为简化投标流程,委托第三方统一编制全部投标文件,两套标书由同一套造价加密锁生成,构成串通投标。2023年10月,该水利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认定串标事实,分别对2家涉事企业各罚款23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各罚款1.15万元。

案例3

2024年11月,某县域河道整治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发现,省外2家企业和省内1家企业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异常一致。经调查确认3家企业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2025年2月,属地水利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3家涉事企业罚款28.45万元,相关负责人罚款1.42万元。

案例4

2024年4月,某县域灌区改造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现,1家省外和2家省内企业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组价中,定额套用、部分清单单价、部分材料单价异常一致。经主管部门查实,三方存在串通投标违法行为。2026年7月,属地水利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三家涉事企业罚款352.73万元。

三、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案例5

2025年10月,某工程监理标清标时发现,某监理企业从业人员同时兼任两个水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经调查核实,该人员在已承担某工程监理总监期间,参与另外工程投标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与事实不符,属于投标资料虚假承诺,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相关要求。工程属地水利部门依法对该监理企业作出警告、追缴违法所得0.9万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2025年6—7月,某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明知项目经理尚有在建工程,且未取得原建设单位批准同意情况下,仍指定该项目经理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某水土保持工程投标,并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项目法人核查时查实造假行为,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属地水利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涉事企业罚款3.47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0.17万元。

四、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不公正履职

案例7

2019年12月,某退休评标专家,在某县域工程评标期间,向评标委员会评委打招呼,为特定投标人提供帮助;2020年9月,在另一同类项目中故技重施。两次累计收该投标人贿赂10万元。经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后,2025年12月,该专家被取消全部退休待遇、全额收缴违法所得,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案例8

2021年4月,某清淤工程评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向评标专家递送纸条,现场招标投标监督人员认为涉嫌串通投标,叫停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后经查实,本项目8家投标企业联合串通投标。2021年7月,属地水利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涉事全部投标企业处以2.99万元的罚款,对投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处以0.2万元的罚款,对涉事招标代理机构处以10万元罚款、代理机构涉案人员0.6万元罚款。

五、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

案例9

2025年8月,某纪检监察机构收到信访举报线索,反映某企业存在违法转包问题。线索移交后经实地调查核实,该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约定,将部分工程违规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2026年2月,工程属地水利部门对该企业违法分包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5.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5万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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