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见|“处长”变“科长”:该给“头衔通胀”挤挤水了
2026-06-23 19:52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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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则看似平常的机构调整消息,意外冲上热搜。

据报道,近段时间,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的多家单位相继规范内设机构,原以“处”命名的内设机构全部调整为“科”,处长、副处长随之改称科长、副科长。

事实上,这并非江苏一地的首创。江西南昌几年前就已完成类似的规范工作,市直党政群机关凡以“处”命名的科级内设机构一律调整为以“科”命名。

消息一出,舆论场迅速分化。有人点赞,称此举回归本质、正本清源;也有人认为,这是换汤不换药,“改个牌子而已”。那么,这场“正名”行动,究竟因何而起,又意味着什么?

要理解这次调整的意义,首先得厘清一个被长期忽略的常识。按照我国现行行政体制,设区的地级市政府所属部门一般为县处级单位,其内设机构法定规格为科级,科室负责人即为科长。也就是说,市级局的科室负责人,法定身份一直以来就是科长,而非处长。

那么,这些“处长”又是怎么来的呢?早年,一些地方为了在对外交往、招商引资等工作对接中实现所谓的“层级对等”或彰显重视程度,在不增加编制、职责和待遇的前提下,将科级机构负责人称作“处长”。这种做法被调侃为“口头提拔”,级别没变、待遇没变,只是叫法“升格”了。

这种“变通”起初只是少数部门的权宜之计,然而一旦开了口子,便如决堤之水迅速蔓延。如果不同地区科室负责人的身份存在明显“落差”,你叫“处长”我叫“科长”,坐在一起开会,还没开口就有了“高下之分”,难免遇到“沟通阻力”。似乎头衔高半格,说话就重三分,对外“有面子”,对内“显分量”,于是,你叫“处”,我也叫“处”;你不改,我也不改。久而久之,“变通”变成“惯例”,“惯例”固化为“常态”,“名实脱节”便这样在许多地方扎下了根。说到底,还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

如此称谓“升格”,不仅模糊了行政层级的边界,还会在跨部门协作和对外沟通中引发不必要的职级误解,更在无形中消解了行政序列规范的严肃性。正因为此,包括江苏在内的多地才启动了这场“正名”行动。编制纪律不是一根可以随意拉伸的橡皮筋,有什么样的架构就匹配什么样的称谓,承担什么样的职责就使用什么样的名义。此次规范调整,正是把“走偏”的东西拉回正轨。进一步看,“处长”变“科长”不只是称呼的“降格”或“回归”,改的也不只是一块牌子,它撬动的是更深层次的作风建设和治理之变。

其一,这是对“语言贿赂”的作风纠偏。所谓“语言贿赂”,是指通过拔高称谓、刻意吹捧等方式,向权力持有者输送“情绪价值”,以换取好感或便利。把科长叫作处长,把股长叫作科长,把处级办公室叫作办公厅,本质上就是“语言贿赂”的日常化运作。这种贿赂不以金钱为媒介,却同样具有腐蚀性,恰恰是政治生态中一种隐性的、却无处不在的“微腐败”形态——你叫我处长,我高看你一眼;你给我面子,我给你方便。把“处长”改回“科长”,就是用制度刚性为这种语言上的“注水”画上句号,也是对以往一种扭曲的政治文化的矫正。

其二,这是对形式主义的一次精准“拆弹”。形式主义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体现在文山会海,有的体现在过度留痕,而称谓虚高则是一种容易被忽视的“隐形形式主义”。它不增加任何实际行政效能,却凭空制造出一套“面子工程”。此次集中整改传递的信号很明确:反对形式主义,就要从每一个称呼的规范开始,从每一块牌子的纠偏做起。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重视“正名”,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强调的就是“名实相符”对于秩序构建的基础性意义。行政称谓看起来只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其实关涉整个行政体系的透明、公信力和可预期性。名称是权力的第一层标识,名称准确了,权力才能被准确识别;权力被准确识别了,监督才能有的放矢;监督到位了,责任才能落到实处。从这个意义上说,“处长”改回“科长”的一小步,也是在行政体系规范化和透明化上的一大步。

名归实处,责归其位。所谓“为政之道,贵在务实”,头衔是履职标识,不是身份光环;权力是为民之责,不是个人体面。去掉虚浮的头衔泡沫,才能掂出实干实绩的分量。

(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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