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江苏检察机关3年提起公诉45件166人
2026-05-15 13:44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卢晓琳  
1

交汇点讯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资本市场规模大,主体多,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产业链升级需求迫切。上市公司合规风险集中,非法证券活动手段翻新,都对资本市场监管提出新的挑战。

如何在新形势下打击治理证券期货犯罪、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安全?5月15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证券期货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共计45件166人,其中2023年12件51人,2024年14件36人,2025年19件79人,2025年起诉人数接近2023年和2024年两年起诉人数总和。江苏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这一现状鲜明传递了检察机关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检察机关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打击治理证券期货犯罪,服务保障了全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我省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主要呈现犯罪类型多样、犯罪手段隐蔽等特点。”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孙勇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从以内幕交易罪和操纵证券市场罪为主逐步扩展到覆盖多个证券期货罪名。近三年起诉的案件中,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共37件,占全部起诉案件数的82.2%。其他案件涉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擅自发行股票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

新类型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不断涌现,从作案手法分析,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犯罪手段变化多端,整体犯罪呈现专业化、链条化、圈层化特点,案件发现和调查取证相比一般经济犯罪更为困难。

自2021年最高检、公安部、证监会建立总对总的证券期货案件联合交办机制以来,最高检共向江苏检察机关交办案件13批94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省检察院对证券期货最高检交办案件落实逐案把关、同步审查工作机制,指导办理了康得新、美尚生态等一批有重大影响案件。

省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余红介绍,对疑难复杂案件,检察机关准确认定案件性质和犯罪情节,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南通海安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对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会计师违背评估准则,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导致严重侵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依法认定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获评最高检依法从严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典型案例。

证券期货犯罪链条长,涉及面广,检察机关对前端帮助造假和后端协助转移财产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重全链条打击关联犯罪。苏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全面打击证券发行、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对外部协助上市公司造假的关联单位人员依法认定相关犯罪共犯。

证券期货犯罪最终侵害的是投资人的财产利益,检察机关通过依法追赃挽损助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某擅自发行股票案中,苏州市检察院持续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督促其主动清退股票认购款,最终在庭审阶段,涉案单位全部退赔7亿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同时,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资本规范运行既离不开行政严格监管,也离不开司法有力保障。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证券监管机关、其他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强化检察一体化履职,推动打击治理证券期货犯罪工作走深走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与江苏证监局会签《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证券案件办理和证券行政执法情况,并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商,就行刑衔接等问题开展充分交流。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标签:
责编:陈祉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