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5月11日,苏州市检察机关联合住建、妇联等五部门在昆山发布《提升住宅小区公共空间儿童安全建设指引》,以“一米高度”的儿童视角,从道路安全、监控覆盖、游乐设施等11个方面为小区公共空间划定安全标准,将办案中发现的“鬼探头”盲区、监控死角等隐患转化为可度量、可执行的防范措施,守护孩子们“家门口的安全”。
《指引》分为11个部分25条,以图文并茂形式,明确规范住宅小区公共空间的建设要求。
在预防和控制儿童交通伤害方面,《指引》明确改善道路安全设施,要求儿童主要活动区域周边设置减速带、转角反光镜、人工照明等设施,且与行车干道之间应采用实体分隔,隔离设施高度应大于1.1米。同时要求合理布置绿化,在机动车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绿化或其他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不应高于路面0.6米,现有影响视线的物体应及时迁移或清除,减少“鬼探头”盲区事故的发生。
在提高紧急救援水平方面,《指引》要求完善公共区域监控设施,增加布点密度、消除监控盲区,提升设备清晰度与存储时长,定期维护,清除遮挡物,确保正常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分批分类设置应急呼救装置,确保儿童遭遇侵害或意外时能够快速获得救援。
此外,《指引》还从强化停车秩序管控、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严防用电安全事故、规范小区养犬行为、创建儿童安全游乐环境、加强小区工作人员队伍管理、织密家庭社区协同防护网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住建、检察、妇联、社工部、民政等多部门职责,强调协调配合,分阶段引导全市小区推进该项工作。
苏州市人大代表、昆山市爱心学校原副校长王敏华表示,苏州检察机关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中敏锐捕捉到住宅小区公共安全隐患,将个案警示效应转化为具有更大预防效应的制度成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治已病”向“治未病”、从惩治犯罪向源头治理延伸。此次联合发布《指引》,是以检察保护促进政府保护、强化社会保护的鲜活实践,也是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将法律监督职能延伸至住房建设领域、凝聚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合力的创新探索。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通讯员 葛梦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