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19岁女生小梦挪用1700余万元打赏主播”的新闻,令人震惊,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小梦早早辍学,又因为家庭教育缺失,逐渐沉迷手机和打赏主播,更是与打赏的某一主播,发展到几乎要每天“睡醒打招呼、凌晨说晚安”的地步。
结合近日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联合公布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的服务;向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提供其他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尽管小梦已经成年,但她的问题也如出一辙。案例与规定,都指向了同一个问题:当“亲密关系”成为可以被高频交易、明码标价的商品,一旦失去边界、缺少监管,谁来为那些被掏空的钱包和被误导的人生买单?
虚拟的陪伴与亲密关系,不是不可以被“商业化”。但是这样的“商业化”要有边界、要可控可监管。平台也罢、家庭也罢,要负起相应责任。这也在提醒我们,无论技术多么诱人,真正的生活,终究还是要回到真实的人际互动中去。
无论是直播间里的“宠粉”与陪伴,还是网购平台的“虚拟陪伴”,又或是“AI恋人”,种种做法或许能给予一时满足,但是问题在于,这种“即时满足”与现实的人际联结有着显著差异。尤其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很难分清主播的早晚问候,到底是真情实感还是“服务内容”。长此以往,会使他们陷入情感层面的成瘾机制——投入越多金钱,就能收获越多“关心”。这种亲密关系既不真实也不健康。并且一旦将虚拟陪伴视为亲密关系的唯一窗口,这更会压缩未成年人的现实交往空间。这种看似稳定持续、无需承担现实责任的虚拟“完美关系”,容易使现实存在孤独感、心理脆弱的群体,产生深度情感依赖,强化其负面情绪,以致将未成年人引向歧途。
此次国家部委联合出台文件,就是以鲜明态度宣示监管绝不缺位。严格明确的否定性规定,更将监管规则从事后阶段推至事前阶段。不同于其他商品或服务交易,虚拟类商品尤其是“情感服务”,面临着更加不可控和不可预料的特点。一旦缺少严格管束,当事人不仅会在财产层面遭受严重损失,在心理和生理层面也会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害。近些年间,就有诈骗团伙通过培养女主播与受害人“恋爱”为幌子,通过嘘寒问暖建立情感依赖,然后再借机诈骗钱财的例子。而在国外,甚至有未成年人因沉迷“AI恋人”被诱导自杀的事件发生。可见,监管的介入不仅是一种必需,更应当提前、贯穿全流程,确保用户尤其是未成年人不受困于人为编织的情感茧房。
回到开头。当事人小梦虽非未成年人,其本身行为也难辞其咎,自应受到法律惩处;当然,其家属也的确存在教育缺位的问题。但深思一步,在这一事件中,平台有无尽到合理审慎的义务?高达1700余万元的流水进账,以及涉事主播及其背后公司的种种擦边球行为,是否同样应当纳入被监管和法律惩戒的视野当中?这些问题,在国家多个部委联合发布相关文件、明确现实与虚拟边界之后,答案想必呼之欲出:只有高悬的监管利剑以正视听,让一些机构的擦边球行为无所遁形,让一些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才能真正还未成年人一片蓝天,让他们“回归现实世界”,建立积极友善的真实亲密关系。
(朱绍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