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已有10场音乐节相继宣布取消或延期,其中8场以“不可抗力”等模糊表述作为取消理由,引发购票观众强烈不满。据了解,除了个别是因为落地合作方或场地客观条件所致之外,大部分音乐节取消的原因是票房不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司法实践中,只有地震、洪水、政府紧急禁令等极端情形才能构成免责事由。音乐节主办方滥用“不可抗力”逃避责任,本质是诚信缺失的体现,破坏了市场公平秩序,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对滥用行为依法处罚;司法机关应从严审理相关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音乐节市场回归正轨。
孟亚生/文 勾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