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营主体,您的2025年度“信用作业”待提交!
2026-04-16 15:06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许愿,洪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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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江苏的经营主体

只要2025年12月31日前在江苏注册登记,有一件关乎“信用身家性命”的大事必须赶紧办了——202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正式开始!

有人说年报就是“信用体检”,不报、晚报、错报,轻则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则面临罚款甚至影响贷款、招投标。别慌,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为您整理了这份“保姆级”年报攻略,手把手教您6月30日前如何正确“交卷”。记住:年报不收费,但千万别忘了报!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当报送2025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各类经营主体年报:

2026年1月1日—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

2026年3月1日—6月30日

广告业统计报表:

2026年1月1日—3月10日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1、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

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企业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企业自律管理情况、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事项:基本信息、行政许可情况、投资者信息、实际控制人信息、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进口设备减免税信息、资产负债情况;

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充装单位需填写相关许可证信息;

特种设备使用情况;

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生产经营信息;

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联系方式等信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海关年报事项(海关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填报):注册信息、经营补充信息、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

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

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生产经营信息;

资产状况信息;

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联系方式信息;

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

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

特种设备信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内容

代表机构业务活动情况;

代表机构登记情况;

代表机构备案情况。

5、广告企业统计填报内容

广告业经营主体年度基本情况和广告业经营主体调查。

四、年度报告的渠道

1、电脑端

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s://js.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移动端

关注“江苏市场监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中的“我要年报”

五、年度报告的流程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选择登录方式。

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年报信息时,需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

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或支付宝的小程序中找到“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或通过支付宝中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通过扫一扫登录)。

三是江苏政务服务登录。点击江苏政务服务登录会跳转到江苏政务服务的登录页面,选择法人登录(在法人登录中通过企业的信息注册)。

四是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

3、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保存并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

具体查询步骤为: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

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登记名称进行查询,

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

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报送年报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的重要环节。请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年报不收费、谨防诈骗。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愿 洪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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