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这样一个情境,你有亲戚或熟人在境外,并且你们都各自拥有个人的人民币账户及境外账户,如果为了方便快捷,你会选择直接和对方互相打款汇钱,私下换汇吗?
面对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觉得这就是件小事,熟人间互相换个钱再平常不过了。但是你知道吗?看似无可厚非的“小事”,竟是能影响国家外汇平衡的非法“大事”!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再次被呈现在公众面前,通过案件复盘警示法律红线。本案涉案金额高达4亿余元,挽回外汇损失约1亿元,为最高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一条留言牵出大案
“钢笔今天7.8,有需要的找我!”2023年7月,某社交平台上的这条信息引起了江阴市公安局的注意,根据当天的港币汇率,侦查人员判断“钢笔”极有可能是“港币”的代称。
公安机关追踪后迅速锁定何某、汤某、程某、钱某等4人。调查显示,4人的银行卡交易流水频繁有大额资金进出,且多与美元、港币汇率的倍数值相近,有非法买卖外汇嫌疑。其中,汤某与两名江阴籍人员有疑似换汇资金往来。由于涉案金额巨大,且是新型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商请江阴市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
经办此案的江阴市检察院顾月月检察官介绍,何某等4人均是香港某知名保险公司旗下员工,以何某为首进行非法换汇赚取利润,他们的购汇人多为内地有境外保险业务或换汇需求的个人及海外上市企业。一开始,何某等人是为了服务客户、方便客户购买保险换汇,提供私下换汇的服务。由于何某等人提供的资金来源相对正规,没出现过冻结查封等情况,逐渐赢得了很多客户的信任。慢慢地,何某摇身一变成了“职业换汇人”,面对客户的高额换汇需求,他“有求必应”,同时还以“对敲”的方式赚钱。(“对敲”:即购汇人将人民币直接汇入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人民币账户,犯罪嫌疑人则通过境外银行账户将等值的外币汇入购汇人指定的境外账户,从中赚取汇率差。)这样一来,资金在境内、境外均实行单向循环,资本外流的同时,还逃避了监管。
技术加持 江阴检察开发数据模型协助高质效办案
“以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一面扩大客户群,一面还通过‘转介绍’非法换汇,资金由多人经手,涉案金额混杂且巨大。”面对“数据海洋”,如何保证每笔金额都跟犯罪事实一一“对上账”,又同时保证高效完成梳理工作让所有犯罪嫌疑人尽快到案?检察官想出一招,以办案的思维、要求给出逻辑主线,开发一个小程序来进行快速搜索、抓取。
“这个小程序其实就是一个数据模型,这也是我们首次在办案中开发模型、通过算法来协助我们进行高质效办案。”顾月月介绍,本案涉及人数多,资金往来笔数多,换汇与保险业务金额交织混杂,使得涉案金额的认定极为困难。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开发搜索小程序后,检察官在海量的手机聊天数据中靶向定位相关关键词,提取了数十万条的数据记录比对,陆续锁定了何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
由于成员众多,且犯罪手法和层级清晰,分工明确,检察官采用分层分类的方法审查。针对何某等核心成员,围绕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全面审查地位作用、涉案金额;针对与何某“对敲”相对方不固定的问题,重点审查对方是否主观明知、是否获利等情况,夯实犯罪数额认定基础。
经查,2019年8月至2023年8月间,以何某为首的12名保险业务员帮助境内个人、企业进行跨境资金汇兑,换汇总金额达26亿余元,有获利的非法买卖外汇金额达4亿余元。其中,何某、汤某、程某、赵某、钱某、朱某、侯某、袁某、张某等9人参与非法换汇3.67亿余元至1288万余元不等,个人实际非法获利249万余元至5万余元不等。
行刑反向衔接促源头治理 追赃挽损做好“后半篇文章”
以何某为首的12名被告人从非法换汇中获取利润,构成了非法经营罪,除此之外,案件中还有50余名涉嫌非法换汇待行政处罚人员。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混合交织,检察官是如何梳理清楚的?
“这都得益于检察机关在本案中提前介入,与外汇管理部门联动办案。”对于顾月月来说,这是本次办案所收获的最重要的经验,也是本案作为典型案例对同类案件起到的重要示范意义。“由于数据庞大杂乱,我们在追踪资金流向、梳理证据的过程中,发现除了刑事犯罪,还掺杂了很多的行政违法,这绝不能视而不见。于是我们赶紧会同外汇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畅通沟通机制,围绕本案行政违法事实认定、行政处罚必要性等会商协作,在办案前期就‘谋篇布局’,确定证据固定了资金,预防了犯罪嫌疑人的逃案,并对挽回外汇损失起到了很大的有利作用。”
为进一步办好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024年9月,江阴市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无锡市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阴金融监管支局、江阴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惩治金融违法犯罪、防范金融风险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各方在金融监管、惩治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形成打击非法买卖外汇的合力。
办案中,江阴市检察院会同公安局、外汇管理部门、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并安抚他们的心理落差,最终犯罪嫌疑人全部愿意认罪伏法,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合计539万余元。最终该案累计追赃挽损约1亿元。结案后,江阴市检察院联络人大代表反馈办案实际情况,并与代表一起,就本案中涉及非法换汇的法律知识向公众进行普法宣讲,做好做实了办案的“后半篇文章”。
与你我有何关系?千万别小瞧“蝴蝶效应”
回到一开始的那个情境,在本案中,一部分犯罪嫌疑人也有相同的疑问,不理解这种“小事”为何构成犯罪?他们认为,我们国家要储备外汇,把港币引回境内不就是帮国家储备外汇吗?
千万别小瞧由此带来的“蝴蝶效应”!
顾月月解释,“我们国家的外汇储备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而是要刚刚好。储备多少,要根据国际形势判断,由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来决定。外汇储备还要和我们国内的人民币储备形成平衡状态,所以私下换汇看似只是个人行为,却可能对国家的宏观政策造成干扰。”
顾月月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假设有一部分具有外汇资金的人想通过炒境内物价来赚钱,他们通过私下换汇,把大量资金转回国内,然后用这些钱集中购买像棉花、大蒜这类日常必需品。表面上看,需求突然增加了,短期内出现“蒜你狠”现象,消费者有可能会提前抢购,结果导致供需失衡,引发物价上涨,甚至通货膨胀,整个市场秩序都会被打乱。而这样的后果最终还是会由像你我这样的普通公众来承担。
“对个人来说,私下换汇也是风险重重。逃避了国家监管,也就相应少了一层‘保护罩’,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换去的钱有可能会用于洗钱、电诈、网络赌博等,最终全部‘打水漂’。即便是熟人介绍,也难以保障资金安全,一旦被查,个人的账户也可能被冻结,甚至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顾月月提醒,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严重威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最终受损的是整个经济环境和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广大公众要提升合法使用外汇的意识,如需换汇,请一定要通过银行等正规合法机构进行办理,切勿被所谓的“捷径”迷惑。
通讯员 顾月月 玄哓霞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雨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