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两起拐卖儿童案接连传来重大进展,大快人心。3月21日,“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中的关键人物、绰号“梅姨”的人贩子谢某某潜逃20余年后终于落网。3月24日,“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曾某孩死刑缓期执行。
“梅姨”堪称一代人的“童年阴影”。2003年至2005年间张维平拐卖的9名儿童均按照每人1000元介绍费的标准经中介“梅姨”之手流向各地买家。而2006年伙同他人犯下拐卖儿童罪行的曾某孩,在2025年一审开庭期间,公然辱骂法官和被害人家属,态度极为恶劣。
如今,作恶者伏法,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告慰,也是对于拐卖人口犯罪的强力震慑,是又一堂面向全社会的法治课。人口拐卖犯罪,绝不能姑息。人不是商品,不可被买卖。拐卖之行既是对公民人生自由和人格尊严的侵犯,让受害家庭支离破碎,也会造成恐慌情绪,提升社会防范成本。因此,即使这些罪行跨越数十年,作恶者有再强的反侦察能力与嚣张的姿态,都将迎来正义的审判。
2025年,全国起诉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犯罪1035人,同比下降18.4%,为近十年来最低水平。这背后,是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与广泛参与。打击拐卖的司法反应速度今非昔比,“打拐”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视频监控、DNA比对、人脸识别等技术支持越来越强,群众对于收买儿童的认知度大幅提升。与此同时,更深层次的区域经济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基层治理能力也在不断进步。正是这种由表及里、综合全面的治理思路,让人口拐卖的犯罪空间不断被压缩,也让我们朝着“天下无拐”的目标又近一步。
无论是余英华被判处死刑,还是“梅姨”落网、“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维持原判,这些令人拍手称快的消息是正义的胜利,足以让公众舒一口气。但也要看到,与人口拐卖相关的伪造出生医学证明、违规办理户口等地下链条亟待清除。当前的人口拐卖犯罪也呈现出犯罪方式线上化、犯罪过程跨境化、组织形态分工化、侵害对象多元化、与其他违法犯罪交织等新特征。客观上说,这些问题加大了受害者解救与犯罪打击的阻力,也意味着未来或许还有更长的路要走。(苏群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