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建议点击|王统扬代表:立法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
2026-02-06 15:35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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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等。

省人大代表,省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副会长、连云港市农民合作社联合会会长王统扬在调研中发现,江苏作为农业大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7%、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达51.2%,均位居全国前列,具备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坚实基础,但部分地区在生物育种、智能装备应用等方面仍受体制机制制约。

王统扬。受访者供图

以他调研的连云港地区为例,他发现主要存在四个瓶颈需要突破。第一是制度保障碎片化。目前全省相关政策多为部门文件,缺乏系统性法规支撑,政策协同性不足。如连云港海洋渔业智能化改造中,农机补贴、科技专项、用地保障等政策分属不同部门,衔接不畅导致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第二是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梗阻。江苏高校研发的作物生长模型等技术在新沂等地已实现亩均节本200元,但在连云港丘陵山区和沿海滩涂推广时,因缺乏本地化适配机制和服务网络,难以落地见效。全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前沿技术与生产需求脱节。​

第三是新型要素配置受限。数据、智能装备等要素流通不畅,连云港智慧养殖基地的水质监测、产量预测等数据难以与全省平台互通,北斗导航农机在沿海盐碱地推广时,因适配改造成本高、补贴不足遇阻。同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流程复杂,制约农业科技企业扩产。​

第四是协同创新体系也不够完善。科研院所、企业、农户联动薄弱,比如连云港海洋生物育种企业与南京农业大学等高校合作松散,缺乏“企业出题、科研攻关”的常态化机制,小农户对智慧农业技术接受度低,需专业服务团队引导。

怎样破除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壁垒,推动江苏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王统扬建议制定《江苏省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条例》,构建适配创新、要素融通、产业升级的法治化生态。“当前国家及各省尚未针对农业新质生产力专门立法,江苏率先探索专项立法,既能破解本地发展瓶颈,也能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经验。”他说。​

王统扬建议《江苏省农业新质生产力促进条例》立足江苏实际,重点构建五大制度体系——

构建差异化科技创新引领制度。省级层面设立农业生物制造、智慧育种重大专项,推行“揭榜挂帅”机制,赋予科研团队自主权;针对各地农业特色,增设海洋渔业智能化、盐碱地改良等专项,支持本地企业与高校共建海洋生物育种实验室。建立以产业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激发科研活力。

完善要素高效配置制度。落实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政策,简化用地备案流程,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设立省级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养殖智能化、设施果蔬数字化等领域。开展农业数据资产化试点,推动全省智慧农业平台与地方数据互通,明确数据产权与流通规则,降低要素流通成本。​

健全成果转化落地制度。明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可由单位与科研人员共有,收益分配向科研人员倾斜,激励技术转化。依托南京农业大学等资源,在地方建立农业技术本地化适配中心。推广“科技小院+亚夫工作站”模式,建设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指导农户应用新技术。

强化经营主体培育制度。升级“新农人”培育计划,针对各地产业特点,开设海洋养殖智能化、盐碱地种植等定制课程,培养本土技术带头人。进一步鼓励组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供从育苗、种植到加工的全链条服务。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助力特色农业品牌提质增效。​

建立统筹保障考核制度。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将农业新质生产力纳入发展规划,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破解政策壁垒。要求各级财政加大投入,重点保障智慧农业设施、技术推广等经费。建立差异化考核体系,推动政策精准落地。​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颜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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