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2026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安排中小学春秋假与职工带薪错峰休假”。消息一经发布,迅速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网友们普遍表示支持,认为此举“有助于丰富孩子的成长体验”,与此同时也有网友提出现实顾虑,“孩子的假期来了,家长的假期在哪?”
据悉,江苏中小学春秋假将从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推行实施。结合江苏气候特点和中小学教学规律,春秋假将安排在每学年的期中时段,即春季 4—5月、秋季10—11月之间,春假、秋假各3天。假期可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相连安排,形成连休,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安排。
春秋假,顾名思义是指在每年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中,为中小学生设立的短假期,区别于传统的寒暑假。传统寒暑假间隔较长,其间更是连续数月的伏案学习,容易产生疲惫感和倦怠感。俗话说,“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这正是人体随着季节气候变化的一种适应性反应。春秋假,则可看作是一种恰到好处的“缓冲”,以此缓解季节转换带来的不适感。
这时,学生们可以短暂“逃离”沉闷又枯燥的题海世界,将学习的课堂从教室延伸至更广阔的天地。设置春秋假不仅体现出对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重视,也反映了教育理念向更加科学、人性化方向的转变。
“霜叶红于二月花”“最是橙黄橘绿时”“落霞与孤鹜齐飞”“春江水暖鸭先知”……课本里描写的那些季节意趣,蕴藏着丰富又生动的教育养分。借助春秋假,学生们可以在春秋宜人时节,走进大自然、走进博物馆、参与社会实践或研学活动,在实践中感知季节变迁,丰富人生体验,这本身,就是一场生动而深刻的教育。
随着江苏春秋假制度的即将落地,如何“放好假”成为关键。
政策的执行,需统筹多方关切,避免“一刀切”。例如,四川和浙江2025年已在全省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此外,佛山、汉中、恩施等城市在推行中小学春秋假方面也已经有了一些探索。随着冬季来临,北方多地中小学放“冰雪假”,其中包括吉林、新疆乌鲁木齐及阿勒泰等。这些实践都为江苏提供了有益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假期安排不应异化为学业负担的转移。若学校为了赶进度压缩课程,反而会加重学生的学习压力。因此,各地在设置假期的同时,应同步优化教学安排,通过提升课堂效率而非挤占学生休息时间来保障教学质量。正如江苏省政协委员、特约省督学,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党委书记吴铁俊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要全面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这项工作体系。学校要最大限度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自主学习的品质和能力,不能因为缩短了教学的时长,影响学习的质量。”
此外,“孩子放假,家长无假”的现实困境亦不容忽视。如若假期与家长工作时间重叠,则可能衍生出照看成本上升、家庭负担加重等问题。因此,推动春秋假行稳致远,需构建“家校社”协同支撑体系。
一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弹性休假、错峰休假制度,推动职工带薪休假、疗休养安排等与本区域中小学春秋假相衔接,为亲子陪伴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整合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宫、图书馆、运动馆等公共资源,为学生提供公益托管与文体活动服务,打造安全、普惠、便捷的假期去处。
政府也可通过发放研学消费券、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降低家庭参与成本;文旅部门可以联动博物馆、科技馆、红色教育基地等,设计适合短假期的主题教育和研学活动;学校则可开放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设施,组织教师开展托管服务,确保学生假期活动丰富有序。
春秋假,既是教育节奏的调整,亦是育人场景的拓展。让学生暂时离开课桌,走向球场、走进自然、走入社会,在季节的更替中感受成长的节奏——或许,这正是“放好春秋假”更深层的意义所在。
(厉 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