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本月起施行,江苏以法治刚性为监督“长牙”
2026-02-05 21:16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倪方方  
1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于2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行政法规。法规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的职责、程序与效力,将监督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江苏在行政执法规范化、监督体系制度化方面已有不少探索和经验,这部法规将为执法监督一线带来哪些新变化?如何让监督真正“长出牙齿”?

立法稳预期增信心

《条例》直指行政执法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并将规范涉企执法、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其出台标志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新法施行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经营主体信心,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省政府法律顾问王太高建议,强化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能力,完善市县乡三级协调监督体系,特别是夯实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协助监督职能,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实现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覆盖。

《条例》明确规定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并对通过涉企执法诉求沟通机制等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研判。同时,将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执行情况列入监督范围,有利于解决类案不同罚问题,为企业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24日,南通市司法局召集新选聘的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代表座谈。“《条例》出台,给我们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南通阳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冯赞说,旅游领域过去监管执法层级多、频次高,企业有时应接不暇。希望能加强涉及民生领域的执法监督,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经商议,此次会上确定以监督小过重罚”“检查扰企等作为年度执法监督工作重点。

《条例》不仅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了可操作的实施路径,更通过制度刚性约束推动执法理念实现根本性变革。南京市司法局法治督察处处长朱孔彬指出,以往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约束偏软、落实乏力等问题。此次立法并非针对具体执法个案进行纠偏,而是对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系统性“全面体检”,有助于推动行政监督重心转向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从源头纠正执法扰企问题

过去,各部门轮流检查,该走的流程、该做的检查一个不少,令企业头疼。《条例》明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遵循规范与指导并重、预防与纠错并重、监督与保障并重原则,督促纠治行政执法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执法标准冲突,是多部门执法中常常遇到的共性问题。南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李海峰举了一个例子:有企业曾提出,在涉及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领域的执法过程中,不同部门的管理要求与整改标准存在差异,可能给企业落实整改带来一定的困扰。

为此,如东县司法局联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救援部门,制定《危险废物仓库环境安全消防管理产废单位合规提示》,为企业提供统一、明确的合规指引。同时,当地推进差异化、智能化监管:应急管理部门依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比例提升至60%以上;消防救援机构形成“一企一策”解决方案,实现问题闭环管理。

去年5月,淮安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接到一起案件:某汽车销售4S店出现人事变动,其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未及时在省固废信息系统备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拟作出罚款15万元行政处罚。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接到线索后,及时启动执法监督程序。经查实,该公司长期以来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企业处置,这次为首次违法。相关部门研判后,依法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条例》坚持法治为民宗旨,充分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实际监督中,我们特别注重感知经营主体的冷暖。”淮安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丁大勇说,当地选出101家民营企业作为涉企行政检查观察哨,实行动态跟踪监督,第一时间回应企业诉求,从源头发现和纠正执法扰企问题。

采访中,不少一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表示,《条例》关于健全监督协同机制、加快建立信息共享与线索移送机制的相关规定,将从根本上改变监督力量分散、各自为战的旧局。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副局长陆学明告诉记者,区司法局统筹执法主体清单动态管理、跨部门争议协调与问题线索督办等职能,建立“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双向转化机制,实现个案纠错与类案规范联动;同时与纪委监委、检察机关等就线索移送标准、程序及反馈方式等达成共识并常态化运行,在监督问责上形成有效闭环。

引入AI风险预警

行政执法监督是对执法监管的再监督,想要“长出牙齿”,还得在监督的全面性和执行力上下功夫。

《条例》提出组织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加强数据共享。朱孔彬认为,推动监督从“软建议”走向“硬约束”,要构建一个“有权威、能穿透、可闭环”的监督体系,确保问题不仅被发现,更能被彻底纠正。南京今年将建设行政执法监督综合一体化平台,通过整合各部门行政检查计划,实现联合执法,减少检查的随意性,并对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时限、权责等进行智能化预警监督监控。

“可以运用大数据和AI进行风险预警。”朱孔彬建议,通过分析执法频次、处罚金额、复议诉讼率等数据,自动识别小过重罚”“选择性执法等异常模式,实现从被动响应到主动防控的转变。建立发现问题整改督办结果反馈闭环机制,对违规行为制发监督文书并跟踪落实。

去年,南通开发建设全市综合集成监管平台,实现从检查到监督全链条、全周期闭环管理,入企行政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0%。今年,南通将在已有的算力硬件基础上,探索“人工智能+执法监督,建设执法助手”“智能笔录”“智能案卷评查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进一步提升涉企检查执法以及执法监督的规范化水平。

监督能否“长牙”,关键在人。王太高建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持续开展系统性培训,提升监督人员发现问题和依法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让法律责任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扭转“违法成本低、监督约束软”的局面。

标签:
责编:胡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