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评|“吊猪下山”,也出了一道法治考题
2026-02-02 17:36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陈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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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巴中一村民为图方便,使用无人机吊运生猪下山准备杀年猪,不料无人机挂上电线,致村庄停电长达十小时。此事被不少人当作奇闻传播,但这件事不能只当笑话看。

在低空经济浪潮下,群众的应用创新热情与相对滞后的安全规制间,矛盾日益凸显。忍俊不禁之余,也应严肃答好这道如何为创新构筑法治围栏的发展考题。

“吊猪下山”所体现的群众实践,堪称极具想象力的场景创新。在山区、峡谷、河流纵横等地形复杂的地区,使用中大型无人机运送农资、农产品,是目前解决“最后一公里”运输难题颇具性价比的方案。譬如,某知名品牌的无人机,就已经出现在吊运杉木、吊运苹果、快速运输荔枝、日运数吨竹子飞出深山等应用场景。从深圳2024年实现无人机载货飞行77.6万架次、开通无人机航线250条的实践来看,低空物流正从概念走向现实。

因此,“运猪”这一民间自发进行的应用探索,也属于应运而生。但所有创新的热情都必须装上安全的阀门。本次事故所幸只造成财产损失,但可能引发山地火灾、坠毁伤及人畜等潜在危险依然值得重视。若在管制空域“黑飞”,甚至可能威胁民航安全。当前低空飞行活动在广大非专业用户手中、在乡镇等管理薄弱地区,存在着从培训、资质到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的各种“盲区”,不少用户头脑中还没有安全这根弦。

当新技术变得越来越触手可及之时,社会也迫切需要规则“围栏”加紧树立,呼唤明晰、科学、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引导和规范低空飞行活动。在这方面,一些先行地区已经“起飞”。深圳出台的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中,从规范行业管理、强化运营安全、加强协同监管等方面,对安全监督管理作出规定。去年,江苏无锡、苏州更是以低空经济区域协同立法,作为布局这一产业方向的“先手棋”。江苏省的低空经济促进条例也已纳入立法预备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计划今年提交审议。山东省从公共安全角度切入出台政府规章,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划出了10项行为规范、9项禁止行为。

剖析这些地方立法,基本都有涉及安全管理、安全保障的专章。明确各部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的相关条款,厘清了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须承担的飞行安全主体责任,规定了相关条款,等等。有了这些规范,未来不仅有关部门管理于法有据,建立实施细则也能很快提上议事日程。苏州等地还支持设立低空安全保障基金、探索推广低空飞行第三者责任保险示范产品,为一旦发生事故提供了更多解决方案。

这些先行探索为其他地方跟进立法提供了借鉴。回到“吊猪下山”等应用场景中,还需看到:无人机在交通相对不便的中西部地区以及山区等偏远地方,应用潜力可能更大,群众也更为需要,这些地区却往往法治建设相对滞后,推动低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正视这种区域性的法治失衡。

为此,立法资源应向这些地区适度倾斜,以清晰的规则先行,更好引导群众的创新热情。进一步看,在省级甚至国家层面对低空经济进行立法或许是必要的。通过更高层级的立法明晰原则、划定“红线”,也留出让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空间。同时,中西部地区立法也不能简单照搬东部模板,而应紧密结合高原、山区、多民族聚居等地域特色,在生态保护、应急救援、特色旅游等差异化场景中,制定出更精准、更具操作性的规则。

相信通过快速落地、适度先行的法律法规,定能更好地规制低空飞行的“野蛮生长”,为“吊猪下山”等新应用加一道安全阀。

撰稿 瞭望评论员 陈月飞

图片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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