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某地一场行业立法工作座谈会后,多家行业经营主体满怀期待、认真研讨后把“宝贵意见”发送至指定邮箱,此后竟然发现邮件长期处于“未读”状态。所谓“开门纳谏”“集思广益”,竟成了彻头彻尾的形式主义,令人心寒。
征求意见,本是现代治理中汇聚民智、保障决策科学性与民主性的关键一环。它不仅是必要程序,更是为了让政策法规能够“接地气”、有实效,最大限度反映各方诉求,规避潜在风险。然而,那一个个冰冷的“未读”标记,无情地浇灭了企业的热情,也嘲弄了征求意见的初衷。这种“征而不读”的做法,实质上是披着民主外衣的作秀。它把征求意见当成了“程序补丁”,仅仅为了在文件出台后能有一笔“已征求各方意见”的交代,从而规避程序上的责任。至于意见本身是否有价值,是否能完善政策,则不在其真正关心的范畴。这其实也让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在无形中被架空。
意见“征而不读”,危害显而易见。首先,它削弱了决策的科学性。企业身处市场一线,对行业痛点、法规可能带来的影响有着最直接、最敏锐的感知。他们的意见是修正政策偏差、提升政策质量的“金点子”。邮件“未读”,意味着宝贵的民间智慧被拒之门外,决策者只能在信息茧房中自我循环,最终出台的政策很可能因缺乏实操性而“水土不服”,甚至对行业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碍。
其次,它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与亲和力。当企业发现自己的真诚参与换来的是敷衍塞责,当“你的意见很重要”的承诺变成“石沉大海”的现实,政府在民众心中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便会大打折扣。这种信任的裂痕一旦产生,再想弥合将十分困难。长此以往,公众便会患上“参与冷漠症”,对真正的民意征集也失去兴趣,形成“公权不信任、民意不回应”的恶性循环。
再者,它挫伤了社会创新与参与的积极性。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激发各个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当建设性的意见被忽视,甚至被视为负担,社会的创新活力就会受到抑制。企业会认为“说不说一个样”,从而放弃通过正规渠道建言献策的努力,这不利于形成良性互动的治理生态。
要改变这一现状,绝不能止于对个别事件的批评,而必须从制度和执行层面进行系统性纠偏。一方面要端正态度,真求意见。相关部门必须摒弃“完成任务”“规避责任”的错误心态,真正树立起“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的胸怀。要认识到,听取不同意见不是洪水猛兽,而是改进工作、防范风险的良方。另一方面,是要建立闭环,反馈到位。征求意见不能“只进不出”。必须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的反馈与说明机制。对于收到的意见,无论采纳与否,都应给予明确回应。采纳的,应说明如何体现在政策中;未采纳的,也应诚恳说明理由。让参与者感受到自己的意见被认真对待,而非被随意丢弃。当然,对于那些将征求意见当作儿戏、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决策质量的部门与责任人,也应当进行严肃问责。要将征求意见工作的实效纳入政绩考核和作风评议体系,用硬约束倒逼作风转变。
一封封“未读”的邮件,是民意通道堵塞的警示灯。唯有以真心换真言,以实举纳良策,才能让每一次征求意见都不再是“走过场”,而是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凝聚共识、推动进步的坚实阶梯。否则,再多的座谈会、再多的征求意见函,也不过是增添了几分形式主义的喧嚣罢了。
(胡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