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报道字字血泪,记录下南京的苦难”
2025-12-12 22:00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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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晚,祖籍江苏如东的著名作家王火辞世。作为最早报道南京审判和南京大屠杀案的记者之一,王火用他的文字记录下日军在南京的残暴罪行,以及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深重苦难。

其实,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由于日军的血腥屠杀和严密封锁,没有一位中国记者能从地狱一般的南京城中发出报道。

1937年12月22日以后,上海租界的英文报纸陆续转载《芝加哥每日新闻报》《纽约时报》等报关于南京大屠杀的报道。12月22日,上海的英文版《大美晚报》首先综合西方记者的报道,发表《“皇军”在南京的兽行》一文,成为中国境内最早披露南京大屠杀暴行的报纸。中央社记者迅速根据《大美晚报》的文章,从香港发出日军占领南京后进行有组织劫掠、强奸、屠杀的电讯。

1938年1月23日,《大公报》发表日军在南京暴行的报道。

12月23日,《武汉日报》《汉口中西报》分别以“敌在京屠杀难民”“南京五万人被日军屠杀”为题刊载了中央社的这则电讯,成为最早报道南京大屠杀的中文报纸。此后,中央社连续多日对南京大屠杀作了更多更详尽的揭露,在《武汉日报》、《中央日报》(长沙版)、《大公报》(汉口版)、《申报》(汉口版)、《新华日报》等报刊刊登。大后方的广大民众开始逐渐了解正在发生的南京大屠杀惨案,知晓了日军的暴行,也极大激发了抗战斗志。

12月25日,《武汉日报》还发表短评《惨痛的一页》,这是中国新闻传媒第一次就南京大屠杀发表评论。“这篇评论仅有300字,但它是中华民族对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发出的第一声怒吼、第一次愤怒的声讨,明确指出南京大屠杀是‘中华民族史上惨痛的一页,永久不会忘记的仇恨’。”南京师范大学教授经盛鸿说。

审判南京大屠杀元凶谷寿夫

一直到抗战胜利后,中国记者才有机会全方面报道南京大屠杀惨案,和对谷寿夫等大屠杀罪魁的“南京审判”。

1946年2月15日,国民政府在南京励志社大礼堂设立“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

消息传到重庆,22岁的王火坐不住了。当时还是大三学生的他,已经在为重庆《时事新报》、上海《现实》杂志等新闻机构写稿。他主动请缨,以“上海、南京特派员”的身份前往南京采访日本战犯审判过程。

“战后的南京满目疮痍,一片萧条败落的景象,侵华日军给这座繁华都市造成了难以修复的伤害。”王火的女儿王凌回忆,父亲生前常常向子女讲述自己在南京的这段采访经历。他前往草鞋峡、燕子矶、五台山等遇难者丛葬地,亲眼见证骸骨发掘过程;他坐在励志社的旁听席上,记录对谷寿夫等战犯的公正审判;他还采访李秀英、梁廷芳、陈福宝3位幸存者,倾听他们在那段黑暗日子里的悲惨遭遇。

1946年11月4日,上海《大公报》发表王火的通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记南京大屠杀时的三个死里逃生者幸存者》

厚厚的采访笔记本、一大叠珍贵新闻照片,汇成通讯《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记南京大屠杀时的三个死里逃生者幸存者》。1946年11月4日,王火以“公亮”为笔名在上海《大公报》上发表此文,迅速轰动一时,让每一个中国人对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的苦难感同身受。此后,王火又发表《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受审详记》一文,记录南京大屠杀罪魁谷寿夫受审伏法的过程,揭示天理昭彰、善恶有报的真理。

王凌说,父亲的报道字字血泪,不但是为了记录日军罪行,更是用笔墨为公平正义鼓与呼,告慰无辜死难的同胞。父亲将这些报纸珍藏了一辈子。后来,他将报纸全部捐赠给中国现代文学馆,成为永存日军罪行的珍贵实物。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于锋 实习生 任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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