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发布!宿迁为鸟类筑起“生态安全巢”
2025-11-21 12:32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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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为加强鸟类保护工作,日前宿迁市发布今年第1号总林长令加强鸟类保护。交汇点记者从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市总林长签发了宿迁市2025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全市鸟类保护的令》,从切实扛起鸟类保护的政治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行为、建立健全鸟类监测保护体系、广泛凝聚爱鸟护鸟的社会氛围四个方面,就加强鸟类保护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总林长令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捕猎、贩卖”两大重点,紧盯“捕、运、售”等关键环节,扎实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专项行动,严打非法猎捕行为、严查非法贩卖交易、规范繁育和运输行为、着力侦办典型案件,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全链条打击。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野外巡护监测,落实巡护责任,对洪泽湖、骆马湖、成子湖、新沂河、古黄河、大运河等鸟类重要栖息地及自然保护地,定期开展巡护。要强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推进鸟类环志站、疫源疫病监测站能力建设,对候鸟迁徙停歇地、集群活动区等重点区域,定期开展巡查和抽样监测。要完善全市收容救助体系,支持、引导当地宠物医院、动物门诊等具备救护能力的社会组织或机构与属地管理部门开展合作,构建全方位收容救助体系。

从制度构建到执法亮剑,从科学监测到全民参与,总林长令的发布将为迁徙候鸟筑起一道坚实的生态屏障,让宿迁的河湖湿地持续成为候鸟安心栖息的“生态家园”,为打造“江苏生态大公园”、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贡献坚实力量。

宿迁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的重要节点,独特的区位与生态资源,使我市成为鸟类的重要栖息地、繁殖地和越冬地,加强鸟类保护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此前,宿迁市资规、生态环保等15个部门制定方案,联合启动为期三年的保护鸟类和打击贩卖鸟类专项行动,通过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强化鸟类及栖息地保护和部门协同提升执法合力等方面,为鸟类筑起“生态安全巢”。

严打非法猎捕行为,对洪泽湖、骆马湖湿地等候鸟迁徙通道、鸟类集群活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强巡查巡护。严查非法贩卖交易,规范繁育和运输行为。着力侦办并定期联合公布典型案件。加强野外巡护监测。实施栖息地修复,持续推进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深入开展三台山-骆马湖-洪泽湖等关键生态廊道建设,保障鸟类迁徙扩散。强化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做好鸟类收容救护,突出东方白鹳等旗舰物种保护。健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推动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行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压实执法主体责任,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应用。依托鸟类识别APP、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天空地一体”技术手段,提升执法精准化水平。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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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