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市民近日向新闻晨报反映,今年3月在小区里成功登记车辆并支付了车位停车费,却因老业主长期占用公共车位或认为某些车位是“默认固定车位”,频繁被要求挪车,甚至遭遇挡风玻璃被贴纸、车顶被放雪糕筒等骚扰行为。此外,小区内还存在用非机动车和杂物占车位的情况。
据小区物业所言,该老小区实行一户一车登记制度,无固定车位,原则上先到先停。小区目前登记的车辆约有300辆,小区内的车位有267个,和外部企业达成合作后,又在小区外部约5分钟步行距离的地方设置了40多个停车位。换言之,现有车位资源与停车需求总体上是匹配的,为何会因停车问题争端不休,孰之过?
放眼全国,这类现象并不少见。许多老小区受自身条件限制,难以拓展车位,势必只能从外部挖掘车位资源。但对于图方便省事儿的人来说,即使外部停车点相隔不远,只需步行5分钟,却远远比不上“下车就能上楼”的小区车位。尽管物业明确了“先到先得”的原则,但在部分居民看来,“先”的意义不在于此时此刻谁先停在车位上,而在于“先入住”的历史权利,自己在小区居住多年,理应享有某种特殊权利,将公共资源私有化是理所应当。所以,当业主们对于小区停车规则存在不同的认知时,便容易上演“车位争夺战”,一些地方甚至出现过划车头、敲玻璃的极端情况。
站在公理的角度,邻里之间应当平等相待,“先到先得”不等于“先来先占”,公共资源岂可一占了之?针对屡次违规、霸占车位、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可放之纵之。但现实中,不免出现这些情况:要么是杂物清掉了,占位者不依不饶,闹得鸡犬不宁;要么是物业因物业费收缴率低,缺乏动力治理;要么是社区虽有协调意愿,但无执法权,面对私占行为束手无策。
纵观近年来各地的探索,有的地方成立业主大会重新制定停车规则,有的地方实施零星工程改造增加外部低偿车位供给,还有的依据“三证统一”原则严格管理入场车辆。可见,要化解老旧小区私占车位的问题,不单单是新增外部停车位或是清理私人占位那么简单。这也提醒我们,打破“先占为王”的陈旧观念不在一朝一夕,也不能寄希望于既得利益者的主动让步,明晰规则,执行有力,才能让资源流动起来。
(苏群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