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媒体融合启动第二阶段的战略布局,区县媒体成为这一阶段媒体融合政策关注的主角。区县媒体长期处于政策和研究的视野边缘,这是第一次居于国家战略的聚光灯下,就当时的政策和研究的基础来看,都是相当薄弱的。时间一晃过去了7年,在县级融媒体领域的研究已经逐步丰富起来了,相关的政策也日益完备,尤其是县级融媒体建设的相关标准可谓细致入微。此时此刻,我们面对县级融媒体中心需要追问的核心问题是什么呢?窃以为,关键在于理解县级融媒体创新的价值坐标究竟是什么。
在中国新闻业的传统系统里,县级媒体的优势在于可以复制中央级与省级媒体的先进经验落地于本地,当县域媒体采用这一策略,可以打一个时间差,获得一个独享的红利空间。但就媒体融合而言,中央和省级媒体的经验对于县级融媒体来说并不特别适配;而且,从目前的效果来看,甄别有效策略和无效策略还需时间,可以借鉴的经验坐标尚不明朗。这一行业创新经验的分布格局决定了县级融媒体需要进入一个独立探索的自主创新阶段,而不能再指望通过模仿创新走出一条发展的快速路来。中宣部在推进县级融媒体建设的过程中,先后肯定了多家样板模式,也是旨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寻到适合自身的创新路径。
在讨论县级融媒体的创新样本时,不得不关注相关体制因素。按照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县级融媒体大部分归属于公益一类,少部分归于公益二类。其中,公益一类以公共财政来解决媒体运营经费,确保媒体无生存之忧,但却一刀切掉了媒体的企业功能;公益二类在本质上依然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制度的延续。在改革开放初期,这一制度作为一种暂时性的策略曾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激励效能,但伴随着媒体融合消解了区域与行业的垄断壁垒,其有效性正逐步降低,关于“分类改革”的呼吁主要针对的就是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好改革开放过程中媒体行业形成的市场基因?一刀切掉挺可惜的,依然沿袭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制度惯性似乎非妥善之举。一些县级融媒体中心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类身份、二类管理”的折中方案,将身份的“二选一”重新置换成了“鱼”与“熊掌”的兼得,显然也是无奈之举,既怀生存之忧,又放不下市场机制的福利,进退失据。其实,倒不如壮士断腕,让事业的归于事业,产业的归于产业,干脆利索,不拖泥带水。王阳明曾言:“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长期封闭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县级媒体更需要破除不切合实际的认知框架,转而拥抱现实,开启一场创新之旅。
当然,县级融媒体中心讨论最为集中的当属如何更有效率地参与基层治理,甚至这一平台被热切地期待为基层治理的技术枢纽之所在。针对该领域不能满足于畅想式研究,要采取更为务实的研究取向,面向过去7年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治理的实践经验发问,对其成效进行实事求是的讨论。在一个深度媒介化的社会中,媒体之重要性如何宣扬都不为过,但媒体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究竟如何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却需要慎重思考。何为治理?治理体现的是多元主体之间的对话、协商与共识达成的过程,基于高共识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是有效方案;反之,则很容易成为群体性事件诱发的导火索。从这一过程来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第一道能力的关口其实就是各方的沟通能力,或者准确地说是数字沟通能力,媒体之功亦在于此。当我们在研究中打开治理概念的内部空间,会看到媒介化社会的到来对于国家治理提出的新规训。
(《传媒观察》2025年第10期卷首语,作者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