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修订的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等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信长星主持并讲话
交汇点讯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9月30日上午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信长星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樊金龙、张爱军、魏国强、曲福田、夏心旻、周广智、张宝娟和秘书长陈建刚出席会议。副省长胡彬郴、省法院院长夏道虎,省监委、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的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省地名管理条例,通过了省检验检测条例、省公共图书馆条例,通过了关于修改省高速公路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加快发展江苏省文化产业的决议的决定,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批准了无锡等设区市报批的18件法规和法规性决定。
会议决定接受曲福田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方伟辞去省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对部分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
信长星在讲话中对抓好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他指出,要强化有关条例的贯彻执行,准确把握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推动传统工艺美术高质量发展;依法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和能力建设,促进检验检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制度,推进地名管理使用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进一步优化公共图书馆管理运营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要用好专项监督和审议成果,加强对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全链条管理,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更大力度推进传统产业焕新、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农村改革创新等工作,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信长星强调,今年是国家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第十个年头。十年来,省市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加强立法探索,丰富立法形式,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强化实施性立法功能,把国家法律法规的普适性条文细化为具体、可操作的明确规范,确保法律法规通达基层“最后一公里”;发挥补充性立法作用,聚焦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卡点和制度瓶颈,有针对性地强化制度供给;彰显探索性立法特色,善用“小切口”“小快灵”方式,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探索,为国家立法提供更多经验。要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法规实施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位置,全面推动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引导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情况汇报,决定将人事任免案提请表决。
会议还围绕文体旅融合发展举办专题讲座。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伟 陈月飞 苏仁轩/文 吴胜/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