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稳就业系列政策举措,省人社厅会同多部门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打出新一轮稳就业的政策“组合拳”。9月25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就业政策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副厅长顾潮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全年开发不少于235万个岗位
“全年开发不少于235万个岗位,其中政策性岗位不少于15万个、市场化岗位不少于2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万个,尤其在市场化岗位开发上更加注重数字经济、低空经济、赛事经济等新经济领域。”顾潮介绍,江苏的稳就业政策注重扩容挖潜,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据介绍,今年前8个月,全省已归集发布岗位365.7万个,其中月薪6000元以上且缴纳“五险一金”的市场化岗位117万个。
围绕江苏省 “1650”先进制造产业、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要岗位,江苏省人社厅会同省相关部门制定了15个专项培训方案,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和项目制培训,全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不少于65万人。
江苏还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依托“就在江苏”开设长三角招聘专区,与贵州、西藏等地实现求职招聘信息共享,不断扩大优质就业公共服务供给。

发放“援企稳岗”资金超200亿元
面广量大的用人单位是稳就业的主体。江苏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拿出“真金白银”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就业政策,全面推行涉企政策“免申即享”、惠民政策“直补快办”。
在防失业上,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提高至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将“苏岗贷”最高额度从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预计全年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资金超过200亿元、发放“苏岗贷”超过1000亿元。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还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稳就业上,在落实好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顾潮表示,全年各项稳就业资金预计可超过70亿元。
在促创业上,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机会型创业、发展型创业的支持力度,促进高质量创业就业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实施创业基地积分制动态管理,更加注重支持大学生创业,全力打造“科研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新模式,积极培育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构建政府鼓励创业、市场引导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

“1151”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聚焦重点群体所急所需所盼,制定实施一系列就业增量政策。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5个高质量就业岗位信息、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的“1151”服务。
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调查,逐人摸清基本情况、求职意愿、技能状况、服务需求,分类提供政策宣介、职业指导、岗位推介、见习培训等服务,“一人一策”开展困难毕业生兜底帮扶,优先推送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做到“一帮到底、不落一人”。对通过市场化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按规定予以安置。对长期失业青年,主动提供岗位对接、就业指导、培训推介等服务,组织开展企业参观、就业沙龙等活动,引导他们走出家门,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对求职受挫、信心不足的失业青年,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求职会诊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重树信心、积极理性求职,尽快投入到求职活动中。
针对困难群体就业,明确对登记失业人员建立“3日内办结登记、7日内主动联系、按月动态跟踪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常住地就业援助政策,允许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残疾、长期失业、低收入人口等劳动者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针对大龄劳动者就业,明确对有就业能力和求职意愿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可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享受相应公共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据了解,今年前8个月,江苏已经为153.8万户参保单位减收失业保险费114.5亿元;为42.6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9.1亿元。在各项政策措施的有力推动下,全省城镇新增就业94.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78.4%,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