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 | 江苏人居环境奖申评新规来了!
2025-08-29 16:26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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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江苏人居环境奖(范例)申报和评选管理办法》《江苏人居环境奖(综合)评选标准》,进一步规范人居环境奖的申报与评选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示范价值的项目,将被授予 “江苏人居环境奖(范例)”,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设区的市、县(市),将被授予 “江苏人居环境奖(综合)”。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目前江苏共有15个城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数量全国居首,共有60个项目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江苏人居环境奖(范例)和江苏人居环境奖(综合)的评选都是每2年开展一次,奇数年为申报年,偶数年为评选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组成部门及派出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申报江苏人居环境奖(范例),该奖项围绕主题申报,在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和宜居乡村等方面具有重要示范价值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都可申报。

江苏人居环境奖(综合)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申报,评选范围为城市(县城)建成区。评选标准共设置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等8大类、51项指标。

江苏人居环境奖(范例)实施动态管理。获奖的项目,如无法正常运行维护,或发生重大安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等事件,或发生严重违背城市发展规律的破坏性“建设”等行为,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实,撤销获奖称号。

江苏人居环境奖(综合)命名有效期为5年。获奖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在有效期满前一年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交自评报告。未申请复查的,称号将不再保留。

据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从获得“江苏人居环境奖(范例)” 的名单中,择优推荐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范例)”以及“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同时,从获得 “江苏人居环境奖(综合)”的名单中,择优推荐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综合)”以及联合国人居奖”。

一起来看一图读懂。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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