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有变化!江苏多地购房补贴政策到期后不再延续
2025-08-29 12:54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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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多地对购房补助政策作出调整,提出政府购房补贴的阶段性政策到期后将不再延续。

无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日前召集自然资源规划、财政、国资委、市场监管、网信办等部门、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当前无锡市购房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和评估,规范无锡市购房优惠政策有关工作。无锡明确对于财政性资金补贴的优惠政策,如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到期后不再延续(政策到期前购买的新建商品房仍可按原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惠,购买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对于涉及房屋征收、人才引进、鼓励生育等方面的购房优惠政策,包括房票购房、人才购房、多孩家庭购房、住房“以旧换新”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无锡市购房优惠政策汇总

南通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当前南通市购房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和评估,规范该市购房优惠政策有关工作,明确对于涉及财政性资金补贴的优惠政策,如普通个人购房补贴、职工团购补贴等,到期后不再延续(政策到期前购买的新建商品房仍可按原政策规定享受相关优惠,购买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

对于涉及人才引进、鼓励生育等方面的购房优惠政策,如人才房票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等,到期后纳入南通市人才、生育政策统筹施行。房票安置等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扬州市住建局近日也会同相关部门,对购房优惠政策进行了评估,就优化调整有关政策,明确以下事项:

一、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补贴的购房优惠政策,到期后不再延续。政策到期前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仍可按原政策享受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二、住房“以旧换新”、多孩家庭购房、房票安置等专项优惠政策,到期后统筹研究优化。扬州人才政策4.0“人才安家券”等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泰州市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近日就规范全市购房优惠政策有关工作,明确以下事项:

一、对于财政性资金补贴的优惠政策,如泰州市区“八大购”购房补贴等,到期后不再延续(政策到期前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申请,仍可按原政策享受购房补贴,购买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二、对于涉及人才、多孩家庭等方面的住房优惠政策,结合人才工作和生育支持等政策统筹优化。

三、持续推进城中村改造、房票安置、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大高品质住房建设力度,更好满足市民多元化住房需求。

泰州现行的购房补贴政策

近日,盐城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规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对《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盐住建市场〔2025〕4 号)中涉及政府购房补贴的阶段性政策,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将不再延续,其他县(市)和大丰区参照执行。

徐州市近日也明确市县两级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补贴的普惠性政策,到期后不再延续。人才购房政策到期后结合人才工作优化完善。徐州将按照“开发一批、销售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持续建设高品质住房,配套出台激励措施,保障优质供给。

日前,南京市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座谈会,研究探讨促进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路径新方法。南京明确市级对所购置新房给予购房合同金额1%的购房补助,总资金1亿元,先到先得、最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溧水区“人才购、进城购、来溧购、多孩购、组团购、车位购”补助,补助时限截至2025年10月31日。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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