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评|绿水青山与“最后一公里”
2025-08-14 20:24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冯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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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葳蕤,绿水青山尽显大自然之美。

一份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磅新规,也引发广泛关注。

据央媒报道,7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正如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解读时所表示,责任制规定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

很多网友也认为,责任制规定针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抓紧抓牢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打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值得注意的是,责任规定在第二条明确,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生态环境部门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同时还明确: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回望十年前,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终身追究制”,斩断“一任领导一任账”的侥幸。十年后,责任制规定把重点防线大幅前移,打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最后一公里”的坚定决心,更加彰显。

打通“最后一公里”,把乡镇(街道)、开发区这片曾经的“责任模糊地带”,也清晰拉进了生态保护的重要责任圈。过去,基层干部常常陷入尴尬:“责任在县、执行在乡”,想管怕“越位”,不管又怕“背锅”。新规以制度之力,厘清了责任边界。党委政府“一把手”是生态保护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层级各司其职,守土有责;乡镇(街道)干部同样要担起“参照执行”的责任。从盯住“关键少数”到激活“基层力量”,生态保护制度这张大网,正在越织越密,越收越紧。

或许有人会问,生态保护的“紧箍咒”为何要越念越紧?

制度层层密织,绝非无的放矢。其根源,在于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其脆弱性远超想象。例如,南方某县级市曾为追求短期GDP飙升,引入高污染企业,结果造成水源严重污染,后续治理历时近十年,耗资超百亿。这惨痛的“先污染后治理”教训,如同高悬的警钟。西北某资源型城市,也曾因无节制地开采导致地面塌陷、水土流失,昔日繁华蒙上阴影。新规的“收紧”,正是为了全力规避这样的悲剧重演。同时,也可视作是再次释放明确信号:发展的任务再繁重,生态的红线碰不得,环保的底线不能松。

事实上,把生态红线守住了,并非捆住发展的“手脚”,相反,搞好了则会拿到一把“金钥匙”。

最有说服力的浙江安吉,从“靠山吃山”卖石头,到“护山养山”卖风景,将绿水青山源源不断转化为金山银山。再譬如,2007年太湖蓝藻危机后,江苏实施“铁腕治污”。其中,全域位于太湖一级保护区的周铁镇,以巨大决心关停了151家化工企业。结果如何?“无化区”的金字招牌,吸引来了“挑环境”的企业,年产能高达2亿箱的瓶装水企业欣然落户。无数案例已证明,用看得见的制度投入,去替代未来可能无法承受的环境成本,方能为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兜住底。

从塞罕坝“荒漠变林海”的人间奇迹,到长江“十年禁渔”的壮士断腕,再到黄河清淤、太湖治污的久久为功……二十载光阴流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打通“最后一公里”,基层一线落实尤为关键,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的领导干部是重要“责任人”,肩上的担子可谓沉甸甸:既要当好“指挥员”,清晰分解任务、厘清边界;更要当好“守门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警觉,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的底线闸门。而唯有将新规的要求,转化为“每天必查、每事必问、每责必究”的具体行动,生态文明的种子才能在基层深深扎根。

抬头见蓝天白云,推窗是青山绿水,在深呼吸中感受空气的甜美,这样的馈赠需要精心呵护,更需要代代传承。

瞭望评论员 冯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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