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江苏多地多家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被查处整改
2025-07-24 19:29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葛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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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近日,南京、无锡、南通、徐州等多地集中通报了暑期违规校外培训情况,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也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此次通报的违规补课典型案例,都是“换马甲”“打游击”式违规的典型代表,并提到了“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问题。此轮通报是一记响亮的警钟,一次执法的亮剑,清晰传递出江苏对“双减”政策落地的坚定决心——对任何形式的违规学科培训,露头即打、绝不姑息。

【南京】发布《2025年暑期违规校外培训查处情况通报(一)》

近期,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工秘函〔2025〕7号)要求,按照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安排,南京市教育局指导江北新区、鼓楼区、栖霞区、江宁区、六合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培训线索进行实地核查,现将有关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机构名称:某托管中心

地址: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松杨路92号

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发布培训广告。

整改情况:

1.检查人员现场约谈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讲;

2.责令其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立即撤除违规培训广告;

3.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相关业务,视整改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

机构名称:某托管中心

地址:江北新区葛塘街道松杨路120号

违规情形描述:

1.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后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影响逃生救援。

整改情况:

1.检查人员现场约谈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讲;

2.责令其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

3.立即清除后门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4.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相关业务,视整改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

机构名称: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江北新区葛塘街道美利广场2楼-11-1

违规情形描述:

1.疑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一侧疏散通道呈锁闭状态,影响逃生救援。

整改情况:

1.检查人员现场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讲;

2.警告其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3.责令其强化安全管理和培训,确保消防逃生通道畅通;

4.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相关业务,强化后期巡查、复核,视整改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

机构名称:王某某工作室

地址:鼓楼区金轮峰华名座307室

违规情形描述:

1.违规炒作高考状元及培训(培养)效果,制造焦虑;

2.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整改情况:

1.检查人员现场约谈该工作室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讲;

2.责令其停止违规宣传,下架相关宣传视频;

3.责令其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机构名称:某托管中心

地址: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徐家村19号金浦紫御东方一期8幢102号铺

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整改情况:

1.检查人员现场约谈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讲;

2.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

3.责令其退还违法所得。

机构名称:某托管中心

地址:栖霞区西岗街道万达茂金街106室

违规情形描述:

1.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宣传;

2.未在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

3.室内消防栓被遮挡,未配置灭火器。

整改情况:

1.检查人员现场约谈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讲;

2.责令其按照要求限期整改。

机构名称:某托管中心

地址:栖霞区尧化街道尧佳路68号新茂国际中心6层C2、C3、B3、B4室。

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整改情况:

1.检查人员现场约谈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讲;

2.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学科类培训,退还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2860元。

机构名称:某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地址: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999号黄金海岸广场第三街区8栋107室

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整改情况:

1.检查人员现场约谈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讲;

2.责令其停止学科类培训,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机构名称: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百家湖分公司

地址:江宁区秣陵街道双龙大道1680号19幢101百家湖1912街区14#201

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整改情况:

1.检查人员现场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讲;

2.责令其停止学科类培训,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3.责令其退还培训费用15万元。

机构名称(个人):唐某

地址:雄州街道新棠路雨庭花园六楼一住宅

违规情形描述: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整改情况:

1.检查人员现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讲;

2.责令其停止违规培训行为;

3.退还培训费用13200元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相关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后期巡查,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南京市教育局将积极回应违规培训举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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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葛灵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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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