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15日,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江苏省高院同意,宿迁市编办批复,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这不仅使宿迁成为全省第六家设立专业破产审判庭的中级法院,更标志着一套旨在提升企业救治效率与公平的“宿迁模式”成型。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企业破产和重整案件逐年增加。“面对重大案件背后数以万计的群众权益,专业化审判是必答题。”宿迁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辉表示,新设立的破产审判庭,核心职能就是“救治”与“出清”双轨并进。一方面,通过预重整、和解等机制,为那些暂时陷入困境但仍有发展前景的“病企”提供喘息和重生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要坚决让丧失经营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市场,畅通“执行不能”案件的出口,从而盘活闲置资源。
“让‘程序空转’变为‘资源活化’,让司法‘破旧’真正通向市场‘立新’”,这是法院对破产审判庭寄予的厚望。

事实上,在正式挂牌前,宿迁法院在破产审判领域的探索早已硕果累累。新任破产审判庭庭长张熠在活动中介绍了一组数据:“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连续五年位列全省第一方阵。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2019年的1047天压降至2024年的112天,年平均降幅超过30%。”
在这背后,是97家企业通过司法程序“涅槃重生”,超千亿元不良债务得到化解。中欧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道龙作为重整企业代表,在现场分享了企业重获新生的经历,成为司法救治有效性的生动例证。
宿迁的探索不止于此,依托这个平台,宿迁市还构建了一个更深、更广的“健康管理网络”:一个显著的创新在于,检察机关的“第三只眼”被引入进来。
过去,破产案件主要由法院和管理人主导,如何防止程序被滥用、确保公平是重中之重。宿迁在全省创新性地建立了法检协同监督管理人机制。
“我们将‘聚焦破产领域虚假诉讼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宿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耀阳表示,目前,宿迁市检察机关还与法院凝聚合力,通过“完善信息共享和双向线索移送”等机制,邀请检察官“监考”,从共同防范和打击利用破产程序恶意逃废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为营商环境加上一道“安全锁”。
除了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宿迁还将“治病”的关口不断前移,从“治已病”向“治未病”延伸。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宿迁两级法院已向全市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派驻了“司法联络专员”,并推动建立了“全市危困企业动态名录数据库”。这意味着法院不再是坐在办公室里等案上门,而是主动走进园区,对数据库里的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和分类帮扶。
“我们正努力构建危困企业‘三维筛查’机制,并与法院联动,打造‘一站式重整服务’新生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伟介绍,这种“行政帮扶+司法挽救”的模式,旨在为企业提供“事前研判预防、事中纾困挽救、事后化解处理”的全流程救治方案。
从设立一个庭,到织起一张网,宿迁正通过一系列的司法创新,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的司法动能。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李瑞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