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经各地申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组织评审,省政府日前批准同意官窑山遗址等74处不可移动文物为第九批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让我们来欣赏部分新晋“省保”文物的风采吧——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宁 于锋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