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与在职职工纳入政策范畴 苏州灵活就业公积金试点覆盖全部人群
2025-06-30 19:16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徐瑞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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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在6月30日召开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新政发布会上,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灵活就业试点新政策,一方面支持农民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支持农民自建、翻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方面推出单位在职职工自愿缴存的个人补充公积金制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乐居。此举标志着苏州灵活就业公积金试点政策覆盖全部人群。新政将于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对于参加灵活就业公积金试点的农民,苏州公积金中心还与银行合作,推出“积金惠农”普惠信贷,为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提供流动资金保障。对于补充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职职工可自由缴存、随意提取,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按日均余额法或基数法计算贷款额度。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管理处处长蔡昊延介绍,补充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入职时间尚短的职工或青年人才来说,可降低缴存人购房成本。

作为灵活就业公积金试点3.0版,政策还在提取、补贴、贷款等五个方面进行升级。以提取为例,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许屹介绍,新政实施后,不管按月缴存还是自由缴存,两种模式均可按需提取,不仅无需提供材料,还没有提取时间、金额或频次限制,相当于开了银行活期账户。

再次升级的灵活就业试点政策,还有六大利好。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员,可享受开户缴存补贴和利息补贴,开户缴存补贴标准为100元/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一个月内计发,每个灵活就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开户缴存补贴。利息补贴标准为住房公积金结息利率上浮30%,在每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发放。在租赁已和苏州公积金中心签约的住房保障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的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按月转入上述单位指定账户,用于支付租金,并享受相关优惠,同时流动人口积分和个税抵扣等利好。

苏州是全国首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自2021年入选以来,苏州持续发挥试点工作民生保障作用,助力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安居乐居。截至6月25日,今年苏州全市新增灵活就业开户13.1万人,同比增长133%,新增实缴9.9万人,同比增长209%,累计开户人数51.5万人,累计实缴人数36.7万人,四项指标居全国试点城市首位。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徐瑞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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