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粥|关键期,这些实招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2025-04-27 13:55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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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高校毕业生很快就要离校了。这一周,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各种实招硬招,帮助毕业生更好就业。

17条实招促就业创业

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7条政策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对社会组织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可按规定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推动各项就业政策集中兑现,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组织人社专员、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对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深化“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拓展市场化岗位规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动态发布本地城乡社区就业岗位,拓宽基层就业空间。鼓励政府投资的孵化器放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免费入驻门槛,强化创业服务保障,支持自主创业。

《通知》还提出,“职引未来”系列招聘重点面向三、四线城市倾斜岗位资源。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展百所高校人社厅局长结对帮扶活动,定点联系、定向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聚焦未就业毕业生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聚焦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针对性提供3至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畅通本地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失业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为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政策解读、职业指导、招聘信息等“一站式”服务。

实施百万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聚焦就业能力提升,推动在全国高校开设1000个“微专业”和1000门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指导高校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点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优化知识和技能结构,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习证明。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

实施百万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引导支持广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根据职业规划、求职意向自主参加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2025年,力争组织100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技能培训活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特点,加强数字人才培育,研究数字经济技能需求清单,开发一批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等领域培训项目。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化等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术实操实训,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技能水平。

毕业生找工作,住宿有优惠

针对当前毕业生跨地区求职增加、出行住宿成本高等问题,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青年驿站”作用 为跨地区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住宿优惠便利服务的通知》,推动进一步发挥“青年驿站”促就业、惠学生积极作用,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跨地区求职提供住宿优惠及便利服务。

《通知》指出,将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专栏,整合共享相关信息。指导高校将驿站政策纳入毕业生就业服务包,定向推送“青年驿站”最新动态,让高校毕业生充分知晓信息、用好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团委要密切协作,加强校企地协同联动,积极探索为入住“青年驿站”的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推荐、供需对接、政策解读,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简历AI人工智能问诊、面试技巧培训、线上职业规划、求职经验交流分享等就业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团委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房源,优先覆盖高校毕业生集聚区域。鼓励各地“青年驿站”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简化申请流程,降低入住成本,优化便利服务,切实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提升入住体验。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准入标准和退出机制。

据共青团中央初步统计,“青年驿站”作为旨在解决青年求职就业住房需求而开展的公益服务项目,目前已覆盖全国200个城市,规模达2600余家,符合条件的青年可申请享受不少于3天的免费住宿。跨地区求职高校毕业生可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团属网络新媒体平台等查询“青年驿站”申请渠道及相关政策信息。

困难家庭毕业生可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本周,江苏省人社厅发布消息,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为:

(一)属于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毕业学年属于以下任一身份:

1.零就业家庭毕业生;2.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4.残疾毕业生;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6.特困人员毕业生;7.本省户籍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8.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三)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求职补贴统一发放到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卡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整理自 中国政府网、人民日报、新华社、江苏人社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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