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记者3月25日从江苏省残联获悉,《江苏省孤独症人群全程关爱服务实施方案(2025—2028年)》近日出炉。该《方案》最大亮点,是突破孤独症儿童阶段康复训练帮扶的局限,将关爱服务年龄段扩展至孤独症人群全生命周期,在孤独症早期干预、入托入学、康复救助、医疗保障、就业支持、生活保障、托养照护等方面加强政策衔接,形成贯穿全程的政策保障体系。
《方案》明确由江苏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团省委、省妇联八部门作为责任单位。

江苏省残联康复处处长季本桂介绍,2025年该方案将在无锡、苏州等9个地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并在2026—2028年推广至所有设区市、县(市、区),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健全孤独症人群关爱工作机制,落实建设任务。
记者采访获悉,早在2007年,江苏就率先启动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救助康复项目。2014年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年龄段扩大到7—14周岁,覆盖0—14岁儿童康复救助。2022年,江苏将“全省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现“应康尽康”。2024年,“规范提升100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再次被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124家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完成规范提升,其中103家提供孤独症康复服务,直接服务7000余名孤独症儿童。

此外,去年全省还为365.94万名儿童开展孤独症预警征筛查,筛查率97.32%,同时为其中152.88万名儿童联合开展生长发育量表筛查。
实践证明,孤独症群体康复干预是终生的,需要全过程介入。为此,去年中国残联等七部委出台《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今年,江苏在落实中国残联方案基础上,做出“全程关爱”的探索。
重点宣教曾生育孤独症儿童家庭
根据《方案》部署,全省将面向社会、家长、医务人员等群体普及孤独症知识,增强早发现、早干预意识,强化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认知,重点对曾生育孤独症儿童的家庭提供针对性健康宣教。
基层医疗机构将定期开展心理行为发育初筛,初筛异常儿童需及时转诊至县级妇幼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复筛,确保早诊早治。
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专业机构承担诊断工作,规范提供医疗、康复训练,及时将确诊儿童及高危儿需转介至专业康复机构干预,形成筛查—诊断—康复闭环管理。

规范孤独症康复机构建设
为优化资源布局,《方案》提出,统筹政府与社会资源,推动康复机构下沉至县区。各地将支持社会力量办康复机构,通过租金减免、水电气暖优惠等政策降低运营成本。
全省将严格机构准入条件,动态管理定点康复机构,加强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开发专业课程、推广适用教具,组建评估队伍开展康复效能评估,保障服务安全与孤独症儿童权益。
高中不低于1500元/人/年教育生活补助
《方案》要求,教育部门与残联协同解决孤独症儿童入学需求,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落实“一人一案”要求。康复机构提供入学后跟踪服务,保障教育康复衔接。
今后,各地要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每个县区至少设立1所特教学校接收孤独症儿童,鼓励建设特教幼儿园或办学点。依托省级基地建立市级教育指导中心,完善特教服务体系。

实行孤独症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提供每生每学年不低于1500元教育生活补助,确保资助全覆盖。建立“影子老师”陪读制度,制定孤独症教育指南,促进科学融入普通学校。
此外,《方案》还要求依托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设立职业教育融合资源中心,开设职教部(班)。为完成义务教育且有需求的孤独症学生提供职业教育机会。开发适合孤独症学生的职业技能课程,加强技能培训与就业衔接。
延长康复救助至16周岁
《方案》明确,确保孤独症儿童全员参保,落实门诊特殊病报销,联动医保、救助等政策减负。推动延长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至16周岁,优化康复项目,将孤独症纳入长期护理保险。
大龄孤独症青年就业是特殊家庭亟需的服务项目。《方案》要求,为成年孤独症群体提供职业指导和适应性培训,鼓励企业提供岗位并给予税收优惠,充分发挥“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作用。

为完善托养与生活保障,江苏将健全分层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孤独症纳入低收入、残疾人补贴等政策保障范围。整合公办和社会资源,探索开展“慈善+保险+信托+托养”服务模式。
此外,江苏还将推动家庭赋能与社会帮扶,重点排查监护缺失家庭,提供托养和临时救助。通过政府购买为孤独症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喘息照护等服务缓解家庭压力。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