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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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大省发展得快一些,理应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积极探索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对经济大省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上提出明确要求。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和一以贯之的使命担当。回首波澜壮阔的百年征程,我们党秉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理想信念,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大无畏气概,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战胜一个又一个挑战,让共同富裕的目标逐渐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书写了中华民族历史和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战胜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经济大省家底厚实,积累了大量改革发展经验,理应在推进共同富裕上主动作为。江苏作为经济总量占全国十分之一的经济大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探索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发展质量与效益的持续提升、区域城乡差距的进一步弥合、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足的协同发展,仍是需要重点突破的领域。唯有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发展成果转化为民生福祉,才能走出具有示范意义的共同富裕新路子。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需要把握“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辩证统一。高质量发展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没有持续健康的经济增长,共同富裕就会成为无源之水。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继续走在前列。同时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安排,建立既体现效率又促进公平的分配机制。要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调节功能,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的合力。

实现共同富裕既要着眼当前更要谋划长远。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要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持续用力,在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多办实事,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上再上水平。特别是要抓好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要深化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通过共同努力、共同奋斗、共同发展来共同分享整个国家进步的成果。我们既要保持战略定力,又要增强历史主动,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探索实践,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要建立科学评价体系,走出一条符合省情、顺应规律、赢得民心的共同富裕之路。(新华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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