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我省确定了125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和13名备选人选。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至3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选有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提供联系电话,提倡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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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