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论:“见人见事”才能“见效”
2025-02-18 06:59  来源: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  作者:韩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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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开化县委召开的某次会议上,县委领导强调,今后凡是问题通报,一律通报到人到事,再加分管县领导。也就是说,当地在问题通报时,要求尽量抛弃“有关部门”这类语焉不详的词汇,将问题直接关联到具体人和事,压缩了责任推诿的空间。

在部分问题通报中,常常有“逢人只说三分话”的现象,突出表现就是谈到责任单位和个人时,呈现出“粗线条”和空洞化倾向。如,有的含糊其词,用“相关部门”“相关规定”等替代准确翔实说法;有的只给结论,不给理由、不摆事实;有的未能准确对接公众关注焦点,对舆论关切“已读乱回”。有群众调侃,堆砌“有关部门”的通报多了,“有关部门”就容易变成“无关部门”。动辄“有关部门”,难以“见人见事”,责任压不实,责任主体自然就可借机开脱、免责。

社会学中有个“旁观者效应”,即出现危急情况时,在场的人越多,每个旁观者出手援助的可能性就越小。无他,救助责任被分散,人人都可能作壁上观。这给我们一个启发:不“见人”、不“见事”,就难以“见效”。从这个角度看,在谋划、部署各项工作中“见人见事”,将“急难险重”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头上,在事后追责问责时“到人到事”,的确是压实责任、避免推诿扯皮的关键。反之,任务“落而不实”,你不管,我不管,不仅“躺平”干部得以“脱责”,更多徘徊犹豫的干部恐怕也会受此影响。

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设立“蜗牛奖”、“懒政怠政”奖,创新实施责任追究机制……近年来,我省一系列压实责任的创新做法,都在凸显“到人到事”成效。当前,改革发展任务繁重,外部风险挑战形势严峻,用心用力把党中央的重视和支持、把江苏长期厚植的综合优势、把应对困难挑战的过程等转化为新的发展实绩,尤其需要我们“到人到事”。无论总结过去经验,还是揆诸发展现实,“到人到事”都关乎工作成效。今天,“抓落实”成了各地各部门工作的高频词,但也有少数地方存在“落实难”“落而不实”现象。很大程度上,这是因为任务、责任等没有落到具体单位、个人。任务下达、工作布置,谁落实、谁抓落实,“落而不实”要如何担责等,这些疑问“落”不具体,任务恐怕也难以落到实处。

当然,“见人见事”未必一定“见效”。如,有地方滥用“责任状”“军令状”,甚至让没有执法权的村委会管理高速公路,这种“见人见事”落实方法,表面看是落实责任,实际上可能走向其反面,变成无益落实的“甩锅”。“见人见事”也要掌握好适当的工作方法,才能防止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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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路航